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何卢军负责寻找租车人、收车人,王志强负责给租车人手机下载、安装租车软件,给租车人银行卡存入租金,带租车人租车,王杰攀负责提供租车费用,开车接送何卢军、王志强。被告人应杰也是该团伙中的一名“枪手”。
经审查认定,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间,该团伙经预谋,多次在江苏苏州,浙江杭州、嘉兴等地,以租车为由实施诈骗,骗取神州租车公司、一嗨租车公司、运河租车公司等多家被害单位车辆10余辆,价值112.8万余元。
惩防并举,斩断租车诈骗利益链条
“租车诈骗团伙有着一条龙服务,他们的下家通常就是‘专业收车人’。他们一有‘猎物’就闻风而动,收到车后将车辆送到修理厂进行处理、套牌上路;有时将车辆主要部件拆装至低价收购的事故车辆上继续使用;有时将车辆直接加价变卖给他人。正是有了‘专业收车人’的‘帮衬’,何卢军这样的犯罪团伙实施诈骗才如此顺利。”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
随着汽车租赁行业日渐兴盛,发生在汽车租赁行业的合同诈骗犯罪也潜滋暗长,他们骗租汽车后,随即通过变卖或抵押、质押等方式变现,骗取他人钱财。2016年以来,该院共起诉租车诈骗案件6件17人,涉案金额近230万元。
承办检察官分析,从办理的案件不难看出,汽车租赁诈骗由原来的单打独斗逐渐向团队化发展,分工明确,销赃变现快捷。本案中,何卢军等人利用“枪手”真实身份证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或以租代购合同,主犯则藏在幕后从事联系汽车租赁公司、垫付租金、变卖车辆等活动。
对此,检察官建议:一方面要加大惩治犯罪力度,始终坚持严打汽车租赁合同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对“枪手”参与违法犯罪高度重视,循迹追踪,对主犯深挖细查,及时取证,对销赃买赃行为严厉查处,切断销赃买赃渠道;另一方面要加大技术防控力度,注重及时引进最新防骗技术,加大出租车辆的防控程度,如提升车载卫星定位装置(GPS)安装技术,将GPS安装在出租汽车的发动机上,如果有人将其卸载,会导致车辆自动熄火无法启动,从而实现对车辆安全的有效防控。(王金艳 孙兴峰 卢志坚)
原标题:公交车上猥亵行凶男子一审获刑14年昨日上午,北京通州“582路公交车伤人案”一审宣判。新京报记者获悉,被告男子刘某因触摸被害人宫某臀部,在被害人报警后刘某竟持刀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