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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报案自称被害人 牵出6人租车诈骗团伙

2018-05-30 11:16:03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辗转江浙两地,先后11次以租车为由实施诈骗,从江苏、浙江、上海的3家租车公司和多家租车平台,骗租车辆10余辆,价值112.8万余元。近日,经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城区法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何卢军、王志强、王杰攀、应杰、史现峰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毕正敏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嫌疑人?被害人

2016年12月21日,神州租车苏州分公司某营业网点的员工阿超(化名)像往常一样上班。“我要租一辆帕萨特轿车。”顾客史现峰独自来到阿超所在的服务点。

在查询了公司系统后,阿超对史现峰说:“您是公司的新客户,根据公司对新客户的要求,您需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及本人名下的信用卡。”按照阿超的要求,史现峰出示了相关证件。

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史现峰用信用卡支付了8000元人民币作为押金,并当场提走了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轿车。

12月24日早上,公司例行盘点已租车辆的GPS轨迹,发现史现峰承租的车辆已经下线,GPS信号消失了。

阿超立刻联系承租人史现峰,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预留的紧急联系人的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阿超的第一反应是“遇到租车骗子了”,立即报警。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刻展开调查,承租人史现峰成为重点调查对象。两天后,承租人史现峰出现了,但他并不是以嫌疑人的身份被抓获,而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报警,称自己租的车辆被人开走了。

原本确定的嫌疑人以“被害人”身份前来报案,这让案件显得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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