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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裸照敲诈已婚情人 男子勒索22万获刑6年

2018-05-27 09:01:04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不满交往三年的已婚女子谢某始终不离婚,李某以发裸照相威胁,勒索对方22万余元。被抓后,李某只承认敲诈2万元,辩称其余钱款都是正常的经济往来,其中10万元还有借条。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以发裸照敲诈已婚情人

今年27岁的李某大学文化,现为湖北一公司职员。2013年6月,当时在北京某小区物业上班的李某因工作关系结识了小区业主谢丽(化名)。谢丽比李某大将近十岁,与丈夫感情不好。两人渐渐熟悉后开始交往,后发展为男女关系。2014年底,谢丽认为两人在一起不合适想分开,但李某不答应。

2015年夏天,李某回武汉上班。谢丽本以为借此机会断了联系,但李某每月都会返京与她见面。一次在酒店开房后,李某用手机给谢丽拍了裸照。此后,谢丽每每一提分手,李某便威胁称,如果不继续和他保持性关系,就把裸照发到网上,同时还发给谢丽的丈夫,谢丽被迫同意。

2016年8月,李某以给钱就同意断关系、投资做生意需要钱等理由,陆续让谢丽给他转账10万元。当年12月17日,李某来京后又把谢丽约到一家酒店,提出要10万元买房,给钱就同意分手并胁迫对方写了借条。返回武汉后,他来电承诺,只要给钱今后就不再打扰。于是谢丽分两次给了这笔钱。

谢丽没有想到,李某拿到钱后只消停了一个月,便再次索要20万元,谢丽被迫又陆续转账2万余元。面对李某不停催促和威胁,她思前想后决定报案。“我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扛不住了才报案。”据悉,谢丽目前已与丈夫离婚。

辩称大部分是借款

经查明,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间,李某以将谢丽裸照发送给其丈夫相要挟,多次向其索要钱款。后谢丽向王某汇款共计22万余元。2017年4月27日,李某在北京一家酒店被警方抓获。案件审理期间,李某家属退赔2.55万元,谢丽出具了谅解书。

李某被抓后供述,两人交往过程中,谢丽一直承诺要离婚,但到了2016年夏天也没有离。回武汉工作后,他继续打电话催促谢丽离婚,对方却总是敷衍。于是,他就想到偷偷给谢丽拍裸照,将来拿着裸照“向她说事儿”。

关键词:李某获刑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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