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消息,近期阿里云投诉华为云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国税总局公有云租用项目中标。经过审查,被认为证据不足,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因此,对此投诉予以驳回。
事件起因是2017年底政府公有云采购项目。2017年底,国税总局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周期为三年的公有云服务。经过角逐,华为以1050万元拿下该项目,但阿里云向提起了诉讼,诉讼事项为,华为软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但经过相关机构依法调查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华为软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另外,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还提到“华为软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扣除相应得分后,华为软件仍排名第一,不影响中标结果。”(崔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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