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五百七十号)显示,阿里云投诉华为软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官方给出的结论是“经审查取证,认为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卷入这场纠纷的华为软件和阿里云均未对上述信息置评。
阿里云
中国政府采购网是财政部唯一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这一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转型升级公有云租用项目”。2017年9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日期是2017年12月11日。中标供应商为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050万元。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5月22日的公告:投诉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因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华为软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公告披露的处理结果是: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华为软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是: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华为软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扣除相应得分后,华为软件仍排名第一,不影响中标结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转型升级公有云租用项目合同书》,华为软件被要求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租用部署云服务器、云存储、负载均衡、CDN、云数据库等设备,为网络培训平台提供稳定可靠、动态弹性的硬件支持,保证并发用户、流量带宽等突发增加时,系统弹性调度资源,及时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