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李锦莲“毒糖杀人”案20年二次再审,检方建议改判无罪
5月18日,江西李锦莲“毒糖杀人”案在江西省高院第二次再审开庭。近3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检方与辩护律师就证据问题展开交锋,庭审结束前,双方均向法庭提出,原审判决的客观证据不足以证明李锦莲杀人,建议法院改判李锦莲无罪。
李锦莲,男,1950年6月3日生,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人。1998年,李锦莲被控投放加有老鼠药的奶糖,导致同村两名孩童死亡,在经过一审、终审之后,李锦莲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该案后,指令江西高院再审,但再审结果维持原判。
李锦莲及家人和代理人持续申诉,2017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锦莲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第二次指令江西高院再审。
▲5月18日,江西省高院对原审被告人李锦莲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图/江西省高院官网
四颗桂花糖、老鼠药和两个男童死亡
1998年10月9日下午约6点多钟,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发生两个男童中毒死亡事件:时年11岁的小林与10岁的弟弟小红在家附近的石壁上捡到四粒“桂花奶糖”,食用后不久中毒死亡。警方从现场发现三张“桂花奶糖”包装纸。经鉴定,糖纸上被检出“毒鼠强”成分,小林、小红是“毒鼠强”中毒死亡。10月10日,该村48岁的村民李锦莲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