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套路贷”新套路:专挑有房者下手)
深圳警方近日打掉多个“套路贷”犯罪团伙,有受害人借5万元险被套900万元房产
“套路贷”新套路:专挑有房者下手
“贷款方逼得太厉害,还威胁要起诉我并查封房产。我当时压力很大,甚至一度有了轻生的想法。”回想起数月前遭遇“套路贷”的情景,深圳的邓先生仍心有余悸。
记者了解到,近期,深圳罗湖公安分局破获两起“套路贷”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共计700多万元。罗湖公安分局近日发布类似典型案件,并剖析其作案手法。警方介绍,“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不法分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这类犯罪案件属新型案件,作案手法隐蔽,侦查取证、定罪定性难度高。
借钱是假,“套房”是真
今年4月12日凌晨,深圳罗湖警方对一“套路贷”犯罪团伙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将11名目标嫌疑人全部抓获,挽回郑先生价值900万元的房产。
2016年年底,郑先生急于用钱,但自身因有过不良征信记录,无法通过正规银行渠道贷款,于是找到从事小额借贷的欧某。得知郑先生名下有一套价值900万元的房产后,欧某答应借贷。
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间,欧某伙同江某、宋某等人,通过与郑先生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制造虚高银行流水”的作案方式,向郑先生放贷7次。
郑先生第一笔款只借了5万元,实际到手两万多元。“每次放款后都会立即被以支付利息、保证金、好处费等名目扣除部分借款,我实际拿到手的借款金额远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金额,却被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支付本金和利息。”郑先生介绍。
贷款到期后,当郑先生苦于无能力还款时,欧某等人称要帮助他“平账”,实质为借旧还新。办案民警介绍,贷款方通过“转单”每次又产生新的利息、新的违约保证金,将上一笔借贷的利息和违约保证金予以“平账”,从而不断垒高虚假的借款本金。经过11手的“转单平账”套路后,被害人债务本金从5万元累计到340余万元,而实际到手只有36万余元。随后,贷款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的方式,企图非法占有郑先生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