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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超市被清 女老板镇政府院内烧车获刑

无照超市被清 女老板镇政府院内烧车获刑
2018-05-07 18:46:02 中国网

2017年9月发生在通州区永顺镇政府院内的烧车案已有最终结果。无照经营超市的女老板胡某,因不满相关工作人员清理其无照超市,将车开进镇政府院内点燃。记者今日(5月7日)从通州法院获悉,胡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1974年生的胡某小学文化,案发前居住在通州区,并开了一家无证照的小超市。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9月8日18时许,胡某不满无照超市被相关工作人员清理,驾驶黑色别克汽车进入永顺镇政府院内,将车辆停放在办公室楼前,持打火机将汽车油箱口点燃。火情被工作人员及时发现、扑灭。当晚,胡某被永顺镇派出所民警控制。

经鉴定,胡某被诊断为抑郁症,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缓解期,无精神病性症状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能力,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经审理,通州法院认为,胡某的行为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胡某无犯罪记录,有坦白情节,当庭认罪、悔罪,并考虑到本案其他具体情节,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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