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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车祸成植物人妻子照顾3年起诉离婚 法院判离

2018-04-22 08:30:24  浙江新闻    参与评论()人

代理人在法庭上说,林生发生交通事故后,获得的赔偿款是75万,事故发生后7年时间,医药费用了45万,给了梅芳8万元,另支付了林生和梅芳的女儿读幼儿园的费用,钱已经用完了。

林生的代理人还提出,梅芳提出离婚的主要理由是丈夫出了交通事故,经鉴定为植物人,生活起居完全不能自理,而林生的父亲是残疾人且年纪较大,失去劳动能力,无法照顾林生。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有扶养义务,现在是梅芳遗弃林生,想离婚推责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所以不同意离婚。

律师也劝梅芳这样的官司很难打赢。陈萍律师说,律师一般不愿意接植物人离婚的案子,因为就她所知,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为植物人的离婚案,法院直接判离的案例很少,绝大部分都是调解离婚的,律师在中间起的作用不大,当事人没必要花这个律师费。但是,梅芳很坚持,一定要请律师帮她打这个离婚官司,因为她不能再等了。听完梅芳说的理由,陈萍律师改变了主意,她决定帮梅芳打这个离婚官司。

公婆家回不去女儿又不能在身边她看不到指望梅芳这么急着要离婚,有人猜测她是不是外面有对象了。梅芳说,并没有对象,她这么做是为了女儿。原来,在后来的相处中,梅芳和公婆的关系渐渐难以维持,不能共同生活,她只能带着女儿搬到外面住,靠打工维生,但想把女儿带在身边,这就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女儿的户籍,二是自己的经济能力。

“女儿马上要读书了,户籍解决不了,读书就成问题,她就不能和我一起生活。”法庭调解时,梅芳曾表示,不是她弃林生而去,她要照顾女儿、丈夫,干家务,以致个人没有分文收入,甚至连日常用品都买不起,未来日子怎么过,她看不到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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