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丈夫出车祸成植物人妻子照顾3年起诉离婚法院判离
同为80后的林生和梅芳,曾是恩爱夫妻。但天降横祸,婚后第三年,林生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又过了三年,梅芳起诉离婚。正是离婚的决定,让这个老实巴交没有文化的农村妇女,成了争议的焦点,“仿佛时刻在火堆上煎熬。”
林生和梅芳是临海一个小镇上的人,经介绍认识后结婚,感情一直不错,婚后生下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梅芳在家带孩子和照顾公婆,林生则前往外地做点小生意。婚后第三年,一场车祸打破了这个普通家庭的平静,林生被撞伤构成一级伤残,意识模糊,生活起居完全不能自理,也就是植物人状态。
日子还是要过,梅芳每天的日常,从照顾女儿和老人变成了照顾女儿、老人和丈夫。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年。
2014年,梅芳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但林生的法定代理人——林生的父亲抗辩,不同意离婚。她的第一次离婚诉讼,以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终结。公婆坚决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有扶养义务不能离弃。
第一次起诉没有离成,梅芳辗转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浙江郑和陈律师事务所的陈萍律师。“她肤色很黑,穿得又很邋遢,一点也不像是1986年生的,感觉要苍老很多,在她的脸上可以看到沧桑。”这是陈萍律师第一眼见到她时的印象。可以理解,任何女人遇到这种事情,都不可能过得坦然和滋润,她的脸上藏着她经受的那些辛苦和煎熬。
特别是心理上的。
在小镇里,她这么做是不为大多数人所理解的,因为这意味着抛弃植物人的丈夫,是无情,是无义,是不忠,背后不知道有多少带着谴责意味的指指点点。最大的阻力来自她的公婆。公婆也不懂法,他们找了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