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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猫传》被诉抄袭遭索赔300万 陈凯歌代理人回应

2018-04-19 08:36:05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昨天,在法庭上,原告史佼峰坐到了委托代理人的席位上。颜斐/摄

《妖猫传》被诉抄袭 遭索赔万

陈凯歌代理人:从未收到涉案剧本 《妖猫传》根据日本小说改编

电影《妖猫传》被指抄袭,导演陈凯歌和出品方遭遇300万元的索赔。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原告史佼峰称,他是电影剧本《又遇白居易》的著作权人,曾将该剧本通过他人发给陈凯歌希望合作,遭拒后却偶然在网上看到电影《妖猫传》的片花,发现该片抄袭改编了其剧本,抄袭之处多达25处。而陈凯歌一方表示,他从未接触过原告所称剧本,原告完全是在诬告。

陈凯歌被诉高级抄袭

昨天上午,31岁的史佼峰本人到庭。据他称,2016年5月,电影《又遇白居易》筹备时,他通过制片主任苏某联系陈凯歌来做艺术指导。当时苏某称,联系上了陈导,但陈导要看剧本。“当时用微信把剧本发给了苏某,由他转发给陈导,后苏某微信回复已经发给陈导,让我们等信儿。但最终等到的结果是,陈导不干。”

去年7月底,史佼峰偶然在网上看到《妖猫传》的宣传片,其中黄轩出演了白居易,他发现和他剧本中的场景,人物、时间、地点一模一样。

史佼峰认为,陈凯歌曾提到《妖猫传》于2016年8月拍摄,而其剧本是同年5月发给对方的,时间上也完全吻合。作为编剧之一的陈凯歌侵犯了原告的改编权,出品方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侵犯署名权,因此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30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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