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会议将于4月8日至11日在海南琼海市博鳌镇召开,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会议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会议期间三亚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三亚将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机动车采取禁行措施。
有关事项如下:
一、禁行时间、措施
(一)2018年4月7日0时至11日24时,严禁运输土方或渣土、混凝土罐等运输车辆及高污染排放的柴油车、大货车等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总质量10吨以上重型货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车辆以及总质量20吨以上、车身长度大于9米的货运车辆及二轴以上半挂车禁行时间和区域,按照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3月29日发布的管制通告执行。
二、处罚措施
禁行期间,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