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与人发生口角后持刀将人刺死,在回老家看完老婆孩子后开始潜逃,改名换姓另立家庭。去年,已潜逃22年、在浙江义乌承包食堂的苏某被警方抓获。日前,四中院经过审理对此案公开宣判,法院以苏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刺死老乡后潜逃22年
1995年,27岁的苏某在丰台做小生意,22岁的老乡许某借宿在他家。当年5月18日中午,酒后的苏某在北京铁路局丰台火车站南货场附近与许某发生口角打了起来,苏某随即从背包里掏出了一把尖刀,将许某的面部肩部划伤,并在许某转身准备离开时,刺中背部,许某当场身亡。
苏某自知闯了大祸,连夜逃回了河南老家,看了一眼妻子和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就离开了河南,此后开启了22年的潜逃生涯。在潜逃过程中,苏某改名换姓为刘。苏某后来供述称,有时他突然醒过来,想回家,却又不敢回去。
据了解,1995年,许某死亡后,北京铁路公安局向全国铁路客运站发出了协查通报;1999年,公安部开始网上追逃,苏某被全国通缉;2010年,苏某以刘某的身份定居浙江义乌,并与另一女子结婚,生了个女儿。2012年,苏某以刘某的名义落户义乌,在公安部门信息系统留下了一张照片。
被抓时在医院承包食堂
2016年,公安部开展了清网行动,集中打击网逃人员。通过照片比对,公安部门发现,苏某的面部特征与义乌的刘某高度相似。发现这一线索后,北京铁路公安局民警迅速赶赴义乌。
2017年9月,在浙江省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医院负责人给食堂承包人刘某打电话。“刘师傅,你在院里吗,五分钟之后你到办公室来一趟。”刘某一露面,就被北京铁路公安局民警控制住,原来刘某就是已经改名换姓的苏某。
中国网6月29日讯 据山东省聊城中院官方微博消息,6月29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