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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记代表:建中低档月子会所 避免过度消费

2018-03-15 00:46:0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三是专业人员少,专业资质没有标准。 专业人员不需要卫生管理部门认定资质,从业者也不需要相关资格证书。月子中心聘请保健专家、护理人员、月嫂的标准没有硬性规定,人员配置不合理,一般聘请全职的退休医生,也有些月子中心更多的是和附近医院合作,医生采取类似走穴的模式,一个星期来一到两次统一为产妇检查,因而在人员配备上,月子中心开的价格达不到成本,为节省人力成本,就会从各个环节克扣。

四是目前的月子中心属于产妇消费奢侈品,月子中心的收费标准不统一。 月子中心的收费都没有列入到国家统一管理的收费项目,导致这一行业的物价管理混乱。高端的、琳琅满目的母婴消费项目让消费者眼花缭乱,合理的、必要的消费选择需要尽快制定相关行业标准予以指导。

为此,李秉记带来关于加强月子中心监管的建议:

一是明确统一的行业主管行政部门。

《建议》提出,国内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明确统一监管部门,设立有行业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章程、风险防范及处理的标准。“当前,我国应尽快建立母婴保健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主管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促进良性业态环境形成,同时,建立长期的监管机制,定期检查、督察月子中心管理运营情况。”

二是尽快规范行业服务管理标准。

《建议》提出,明确权威的行业经营管理执行标准参照,由权威主管部门确定业内专业学科培训及从业人员的认定、评核、发证的标准。如规定月子中心必须具有母乳喂养师、生活护理师、儿科医师、妇科医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早教师、产后康复师。同时,需建立产妇整体护理体系,还包括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包括床位数与月嫂、护士、医师、营养师、育婴师数量的配比。对其硬件设施、环境、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提出硬性要求。建立母婴保健从业人员的认证资质,让从业人员接受规范专业培训,并取得国家认证的资格证书,掌握包括心理健康、生理健康、机体保健、营养饮食、疾病预防、优生胎教等专业知识,提升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此外,还需对照中国妇幼保健协会2015年11月发布的《产后母婴康复机构行业管理与服务指南》提出的月子中心距离医院不得超过15分钟车程、24小时母婴同室、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有关规定,规范行业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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