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章假委托书炮制虚假诉讼
烟台福山公安分局已立案侦查
2018年1月19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对杜军涉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犯罪一案正式立案。
此前,杜军在一起虚假诉讼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还原这起被烟台中院揭穿的虚假诉讼案,可以清晰看到造假者如何将法庭作为“舞台”,将司法权变成“工具”。
伪造“原告”
“荣威公司遭遇了一场疯狂的虚假诉讼。”1月29日,薛锁柱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薛锁柱是河北荣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荣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薛锁柱介绍,2016年7月,荣威公司意外地收到法院传票。一家名为“烟台中达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中达公司)的企业向法院起诉,要求荣威公司给付其混凝土货款500万余元。
“被告从未和原告签订过供货合同,被告所用混凝土均由烟台临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简称临港公司)供货,并且货款已全部结清。”法庭上,荣威公司辩称。
2016年8月,烟台市福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荣威公司给付中达公司货款526万余元及利息。
荣威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烟台市中级法院先后3次开庭审理此案。
随着审理进行,主审法官吃惊地发现,多份证据显示,这起上诉至中级法院的“合同纠纷案件”的所谓“原告”竟是伪造的。
“我公司从未委托律师代理起诉荣威公司的任何案件,也没有交纳过任何代理费用,整个案件的诉讼与我公司无任何关系,授权委托书上的公章也不是我公司所盖,起诉书、授权委托书的公章均不是我公司公章……”中达公司向法庭提交多份书证称。
当庭伪证
“中达公司说并未委托你代理案件,你是如何受委托代理此案的?”法官当庭询问中达公司“委托代理人”——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律师邢某。
新华社上海5月8日电 题:坚守初心,更坚定信仰——上海舞台迎来“红五月” 新华社记者许晓青、 孙丽萍 滴滴的发报声,诉说着共产党人的果敢和坚定,化为舞者足尖上的力与美;抒情的双人绸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