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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者将法庭当“舞台” 假公章假委托书炮制虚假诉讼(3)

造假者将法庭当“舞台” 假公章假委托书炮制虚假诉讼(3)
2018-03-02 13:16:28 中国网

此后,王学敦又作为临港公司法定代表人,以每立方米500元远远高于市场价300至350元的价格“承包”了荣威公司混凝土供货。

“他是当地村书记,不交给他干会增添很多麻烦。”薛直言。其间,为完善混凝土供货手续,荣威公司曾将盖好公章的空白合同交给王学敦让其盖章确认。但直到施工完毕该合同也未返还,“这为其日后伪造合同提供了可乘之机。”

据荣威公司代理律师许哲介绍,就在荣威公司准备二审、查阅该案一审卷宗时,一个细节引起了他们注意:律师邢某向一审法院提交的中达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诉讼材料上加盖的中达公司公章,与中达公司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章不一致。他们与中达公司反复核对,才使这起瞒天过海的虚假诉讼案浮出水面。

作为此案的焦点人物、曾经担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高疃村书记王学敦,对此有何回应?记者多次拨打电话并发短信与他联系,但王学敦始终未予回复。

编后

本文披露了一起虚假诉讼案的“演进”过程。虚假诉讼是指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虚假诉讼是一种严重妨害司法、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其危害性在于,虚假诉讼的参与者将法庭作为违法活动的“舞台”,将司法权变成他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其侵害的不是一般的司法秩序,而是整个司法赖以存在的基础——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

打击虚假诉讼,应建立虚假诉讼案的识破机制和审查程序,完善立法,以对虚假诉讼者起到威慑和警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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