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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二胎被炒鱿鱼告旧东家 法院判公司行为合法

2018-01-19 07:45:3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革新公司方面表示,在吴婷婷怀孕期间,公司曾多次通过快递和手机短信的方式要求她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目的是查看吴婷婷是否符合计生规定。该公司主张:吴婷婷有义务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却一直未提供,因此公司是合法解除与吴婷婷的劳动关系。

革新公司还声称不存在克扣吴婷婷工资的情况,吴婷婷只是隶属于销售部门的客服专员,其工作实质为文员,只是对老板开拓回来的国外客户进行跟单服务,不存在对其发放销售业务提成的事实,因此公司无需向吴婷婷支付1.2万余元的提成以及150元的工资。

法院: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

案件审理期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职权向南海区卫计局发《征询意见函》询问。

根据该函,2016年1月1日前,吴婷婷夫妇不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情形,而2016年1月1日前再生育一胎子女仍然需要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因此革新公司要求吴婷婷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有合法依据。

由于革新公司《员工手册》对违反计生政策属严重违规违纪有明确的规定,革新公司是合法解除与吴婷婷的劳动关系,吴婷婷请求革新公司向其支付劳动关系解除之后的产期工资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革新公司在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之间还克扣吴婷婷绩效工资2100元。吴婷婷提出的关于哺乳期福利待遇、产检费用、生育费用等诉讼请求,在劳动仲裁时并没有提起。由于未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不予审查,吴婷婷可以另案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相应的权利。

据此,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维持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再判令革新公司向吴婷婷返还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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