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后,吉新报提出上诉,同年11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2009年6月,因在狱中有多次“立功表现和积极改造”吉新报提前五年释放。
坚持13年申诉后迎转机
吉新报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自己入狱后的境况时称,入狱后,他并没有选择继续“对抗”式申诉,而是积极的劳动改造,不放过任何一次表现立功的机会。
吉新报在狱中选择积极“改造”,并不意味着他放弃了申诉的念头,而申诉的任务落到了妻子路某的肩上。
二审判决生效后,路某代自己的丈夫向郑州中院又提出申诉,2004年被驳回。
随后,路某又以吉新报是承包经营,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为由向河南省高院提出申诉。
2005年8月,此案出现重大转机,河南省高院决定亲自提审。但在结果未出来前,并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
随后,省高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后认为,原审认定吉新报犯贪污罪的事实不清,一审二审均被撤销,要求金水区法院重审此案。
河南省高院的上述判决书出来已是2010年9月29日,而此时吉新报已出狱。
金水区法院经过长达5年的“重新审理”后,吉新报终于在2015年迎来了让他和家人苦等13年的结果:无罪。而此时吉新报的妻子路某由于积劳成疾,已撒手人寰。
“我老婆要是看见这份无罪判决该多好,我对不住妻子,也对不起我的家庭……”吉新报说。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来到金水区法院发现,当年重新主审该案的两名法官一位已退体,另一位调离了法官岗位。
郑州中院:驳回抗诉 维持无罪
由于吉新报曾在媒体担任重要职务,他的案件在当地舆论界和司法界引发广泛关注。
今日,吉新报拿到无罪裁定,心情要比想象中的平静。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今日(1月17日)上午,备受舆论关注的“河南最年轻杂志社长冤狱7年改判无罪”一事有了最终结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抗诉,维持吉新报无罪判决。
蒙冤28年获平反的刘忠林于5月23日下午向吉林省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总额达1667万余元,并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辽源中院在央视、《人民日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