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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最年轻杂志社长”终获无罪 16年前被判贪污服刑7年

2018-01-18 09:01:2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今日(1月17日)上午,备受舆论关注的“河南最年轻杂志社长冤狱7年改判无罪”一事有了最终结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抗诉,维持吉新报无罪判决。郑州中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吉新报贪污的证据不足,且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故抗诉意见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曾经被河南媒体界普遍认为“年轻有为、前途不可限量”的吉新报,却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候锒铛入狱,因“贪污罪”被判12年。由于在狱中的积极改造减刑5年,于2009年提前释放。

“承包”杂志经营招致“牢狱之灾”

吉新报本来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社的在编人员,职务为副总编辑(副处级),30出头的他被认为“前途不可限量”。

1998年,吉新报接管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下属的《决策探索》杂志,该杂志经营变为“内部承包”。

吉新报随后上级任命为总编辑兼社长,经过多年的努力,这家原本经营极为困境的媒体,终于扭亏为盈。

“运营模式也得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和支持,再加上经过我和编辑记者们的不懈努力,杂志社终于扭亏为盈,不仅减轻了单位的负担,养活了几十个人,还为杂志社购置了大批固定资产。”吉说。

但这次“内部承包”还是没能成就吉新报,反而给自己招来了一场改变命运的牢狱之灾。

2002年10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结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探索》杂志社原主编吉新报贪污一案,判处被告人吉新报有期徒刑十二年。

卷宗显示,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吉新报在任职期间,违反新闻出版管理规定,将路某某所交承包金中的15万元占为己有,另外,指控其虚开发票报销8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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