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13年,徐善瑾终于摘掉了“犯罪嫌疑人”的帽子。
徐善瑾今年54岁,曾是安徽省固镇县物资局机电公司的业务员。2004年他因涉嫌贪污被固镇县检察院逮捕,遭羁押53天后获取保候审,2006年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此后一拖就是11年。
直到2017年11月24日,固镇县检察院决定对徐善瑾不起诉。
2018年1月10日,徐善瑾告诉澎湃新闻,经县检察院通知,他已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目前正就相关问题与检察院进行沟通。
案子拖延十多年,省检察院介入现转机
2017年11月27日,徐善瑾接到通知后来到固镇县检察院,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他说,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向其宣读了该决定。
固镇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徐善瑾涉嫌贪污一案由该院侦查终结,2006年4月17日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间经两次补充侦查,“本院仍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徐善瑾坦言内心很激动,当时差点哭了,“我压抑了13年。他们告诉我,我不再是犯罪嫌疑人了。”
13年前,作为公司的业务员,徐善瑾被单位安排到上海、北京等地销售汽车。2004年11月,固镇县检察院认为徐善瑾在工作中涉嫌贪污,对其立案侦查。
案卷材料显示,2004年11月徐善瑾被逮捕,羁押53天后获取保候审,2006年4月17日被移送审查起诉。此后11年间,固始县检察院未对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这十多年,我都被犯罪嫌疑人这个身份压着,一直怕别人看不起。”徐善瑾说,多年来他反复找检察机关,案子一直未结。2017年4月,他从电视新闻中得知安徽省检察院巡视组进驻蚌埠市,便跑到蚌埠向巡视组递交了相关材料。此后,安徽省检察院要求蚌埠市检察院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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