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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找人冒充妻子办理公证手续 被人脸识别系统识破

2017-12-18 10:46:1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人脸识别系统作用大

为杜绝此类现象,净化公证程序,本月起,莲湖区公证处在全市率先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充分发挥公证在预防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有效避免“人证不符”情况的出现。公证人员通过电脑软件中的特殊软件,或手机中的APP获取当事人居民身份证件有关信息并进行身份验核,同时使用人像比对功能,当场即可得出结果。“刷脸”系统让办公证更加便捷化、高效化、智能化,仅12月上半月,系统共发现人证不符或假人假证现象3例。其中另一起案例中,一位中年女性通过莲湖区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办理贷款,可是她是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冒名申请贷款。“如果我们没有识别出来她的假身份,身份证的主人将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20多万元的贷款。”公证员杨波说。

在传统的办证模式中,公证员要扮演“侦查员”的角色,尽可能详细地核实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护照、出生证等,背靠背分别询问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学历、婚姻状况、家庭成员、住址等,判断当事人言辞的统一性,再得出结论。而引入“刷脸”系统后,系统会直接将人脸识别的结果和参数保存入办证系统中,并自行完成记录、比对工作,证件真实性核验和人证一致性核验同步完成。随着手机核验功能的扩展及办证工作需要,下一步,莲湖区公证处将根据实际需要将“银行卡核验”“手机号核验”纳入系统作为验证申请人身份的辅助手段,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法》《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及其他个人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均属扰乱公证秩序的违法行为: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冒充他人骗取公证书的;二,虚构法律事实、法律文书,骗取公证书的;三,利用公证书或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四,伪造、变造或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当事人如有上述行为,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将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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