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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找人冒充妻子办理公证手续 被人脸识别系统识破

2017-12-18 10:46:1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前不久,一位男士携“妻子”去银行办理个人贷款,在成功骗过了银行工作人员后,他们前往莲湖区公证处办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没想到被公证处新上线的人脸识别系统发现了,系统立即发出“警报”。

企图蒙混过关被识破

12月11日,一位李先生带着妻子来到莲湖区公证处。此前,他们在银行申请个人贷款30万元,通过了银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然后与银行工作人员约好,一起到公证处办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公证员宋言接待了这对夫妻。在查验过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后,公证员请李先生夫妻二人坐到了电脑前,通过人像采集系统的摄像头进行身份查验,李先生的现场照片和身份信息比对结果一致,相似度95%,而李先生“妻子”的现场照片却无法通过系统比对,系统自动提醒公证员结果“可疑”。

“对不起,我们无法给您办理公证手续,请叫您的妻子来吧。”面对公证员的质疑,李先生惊讶地问:“原来办公证还要人像比对呢?”他坦言,因为公司经营周转需要资金,他申请贷款需要抵押家中房产,但妻子在外地,尚未同意抵押房产,而且她一时无法回西安,李先生便找到一位女性的朋友,这位女士的年龄、身形与他的妻子有几分相似,本想蒙混过关,没想到被公证员当场识破。公证员随后向李先生警告了提供虚假信息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后果,李先生表示将回家继续与妻子沟通,再来办理贷款事宜。

找人冒名顶替、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在办理公证手续的过程中,公证员们时常会遇到此类情况,虽然数量不多,但后患无穷,将会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因此需要公证员以严格的程序、专业的技巧仔细甄别。从目前来看,“人证不符”现象多是为了办理借款抵押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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