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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才新政:在粤博士、博后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3)

广东人才新政:在粤博士、博后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3)
2017-12-06 19:21:13 中国青年网

8.建立全球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招募机制

整合广东省海外工作站点资源,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收集当地人才信息,发布广东省人才政策和人才需求,举荐海外人才,省财政对每个人才工作站给予50万元建站补贴。打造离岸研发中心、海外孵化基地及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就地吸纳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

举办海外博士、博士后招聘活动,加强人才政策宣传,开展与“一带一路”国家博士和博士后人才交流。每年面向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邀请100名代表来粤交流,每人给予5万元补贴。

三、改革博士和博士后流动激励机制

9.建立博士和博士后事业编制保障制度

建立博士和博士后事业编制统筹使用机制,预留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保障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人才的引进、培养、流动所需编制。此类编制专项用于有关事业单位及其博士工作站的博士和博士后,经机构编制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实行实名制管理。有条件的单位探索员额制管理。

10.创建博士工作站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创建博士工作站,支持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创建博士工作站。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的博士工作站与广东省中小型科技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在站博士由设站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统一纳入事业编制保障管理,5年内保留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在站博士的工资待遇、保险缴纳由设站单位予以保障。

给予每个博士工作站建站补贴50万元,省财政负责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其余由各市财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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