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卫生院院长开救护车回家引质疑 宝鸡市卫计局回应

2017-11-28 04:45: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宝鸡市卫计局:救护车不能另作他用

事发后,王某将此事发在网上,引起网友热议。一名网友表示,救护车作为特殊用途的车辆,车辆状态应该要么是在运送患者,要么是停在卫生院的院子里。另一名网友表示,救护车不在工作岗位,万一有紧急的病人咋办,耽误了病情这个责任该谁负?

对此,岐山县卫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向华商报记者介绍,经调取该车的监控显示,事发当日下午,许某驾救护车离开卫生院后,行驶了约40分钟来到县卫计局,将车停放在院子后,进入办公楼办理合疗业务,业务办完后,在下班前驾车回到了卫生院。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救护车的用途有两种,一是担负医疗急救任务,二是医院行政办公用途。“如果救护车在处于行政办公用途中,卫生院有救护任务,卫计局会调遣最近卫生院的救护车过来帮忙。”这名工作人员称。

宝鸡市卫计局基层卫生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卫生院救护车只能用于医疗救护,不能将其作为行政办公使用。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