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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交13.5万买大棚 4个月后还未动工 告村委会要求退钱

2017-11-27 13:40:2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洪雪)听说农业大棚既能住人又能种菜,崔老太花了13.5万元购买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尹家河村的一处农业大棚。但到了交工时,崔老太看到的却是一片空地,同时交出去的钱也拿不回来了。为此,崔老太将大棚的建设者——通州区西集镇尹家河村村民委员会告上法院,要求退钱并支付违约金共计13.9万余元。

11月27日,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尹家河村委会退钱。据悉,跟崔老太有类似遭遇的人仍在等待退钱,并未到法院起诉。律师表示,受骗者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超过时效,权益有可能受损。

六旬老太花13.5万买农业大棚被骗

63岁的崔老太是黑龙江人,女儿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买了房子。为了离女儿近一些,崔老太和老伴将老家的房子卖了。2016年年底的一天,在买菜的路上,有人塞给崔老太一个小广告,上面宣传的是一处农业大棚,位置在通州区西集镇尹家河村,费用为13.5万元,租赁期为30年。

“我们也不想花很多钱卖楼房,只要在北京有一个住处,而且这里还能种点蔬菜,跟在老家没什么差别。”崔老太告诉记者,她和家人商量后,决定买一处农业大棚。但是没想到交了钱后却没有拿到房子,多次协商未果后,崔老太选择了上法院。

崔老太告诉记者,2017年1月8日,她(乙方)与尹家河村委会(甲方)签订了《清雅别苑生态农场承包合同》。第三条约定:甲方交工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交工标准为农业大棚主体结构完成,大棚配房顶部彩钢安装完成,外墙粉刷涂料,水电接入每家及正常使用,园区道路铺装完成,场地平整等。

据悉,当地政府认为甲方大棚未经审批,已将所有地上物全部拆除,甲方已无交付的可能。崔老太要求判令解除双方2017年1月8日签订的合同,判令尹家河村村委会退还自己13.5万元;村委会支付违约金4050元,本案的诉讼费由村委会承担。

法院判决村委会退钱

开庭时,尹家河村委会既未作出答辩,亦未参加庭审。

法院查明,2017年1月8日,崔老太承租了尹家河村委会位于通州区西集镇尹家河村西南大堤种植大棚D排8号,占地面积320平方米,约定租赁期为30年,随后崔老太两次共支付了13.5万元。

至庭审时,涉案大棚所在场地为空地,并未建有大棚及配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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