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侵害幼童者行业禁止
2016年10月,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法院以虐待被监护人罪,分别判处该市原红黄蓝幼儿园4名教师二年零六个月至二年零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认定,4名被告人多次用针将多名儿童头部、口腔内侧、四肢、臀部、腿部等处扎伤。
很显然,尽管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教师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看护职责的人”纳入虐待类犯罪适用范围,然而这类犯罪的刑罚偏轻。明年,这几名曾经虐待幼童的罪犯即将重新走向社会,如何保证他们不会再侵害天真烂漫的儿童?
“应在网上公布侵害儿童者个人信息,禁止其从事与儿童相关的职业。”刘品新认为,对于侵害过儿童的人,应该将其身份信息在网上对社会公开,并禁止其从事幼儿园校车司机、厨师、保安,或者婴幼儿保育员、保姆、月嫂等职业。
“建议借鉴国外‘电子镣铐’的做法,要求侵害过儿童的人群24小时佩戴一种GPS定位装置,同时在其身份证、护照上打出警示标识。”王亮认为,此举可以实时监控定位,同时可以要求其不得出现在学校、幼儿园周边。对于性侵儿童者,建议借鉴一些国外的做法。
红黄蓝虐童案公诉 红黄蓝虐童案最新进展。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一案,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诉。正义网记者从今日最高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知了这一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