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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人拒不供认 “零口供”下证据链完整被判死刑

2017-11-17 09:39: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虚假宣传保健品能治癌

法院判决赔偿双倍货款

2010年8月19日,绩溪人苏文菊发现右乳长了疑似恶性肿瘤肿块,但她未继续检查,而是返回家乡。此后,苏文菊遇到了周宜霞,周推荐自己经营的“活力宝”系列保健品。苏文菊轻信“活力宝”等保健品对其体内肿块具有治疗作用,遂通过周宜霞购买服用。之后,苏文菊病情加重,被确诊患有乳腺癌,虽经医院治疗,但病情持续恶化,最终死亡。

苏文菊的亲属将周宜霞和天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双倍货款以及医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法院认为,周宜霞在明知宣传资料内容的情况下,向苏文菊推销产品时提供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内容与“活力宝”保健产品说明书载明的功效不一,且不同程度地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抗肿瘤、消除疾病等药理作用,其行为属虚假宣传。周宜霞经销的产品系天药生物公司销售,且周宜霞获得该公司经营授权,上述宣传资料为该公司提供,其行为亦构成虚假宣传。

苏文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疏于关注个人生命健康和安危,是其未及时接受医疗机构诊疗的客观原因和主要因素。苏文菊死于乳腺癌,无证据证明其死亡与周宜霞、天药生物公司违规宣传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因此,苏文菊的医疗费用以及近亲属因其死亡造成的各项财产损失,均由其本人及其近亲属自行承担。周宜霞、天药生物公司违规宣传案涉保健产品的功效,致使苏文菊误识误信后购置4.9万余元产品的事实清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周宜霞、天药生物公司按双倍货款承担赔偿责任。

本报合肥11月3日电本报记者范天娇

原标题:男子强奸16名幼少女“零口供”仍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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