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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群发“心灵鸡汤”被踢出家长群 老师:我有权选择

2017-11-07 16:40:5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记者:如果说移出家长群是误会,那么她的微信和电话号也被您拉黑,您怎么解释?

王老师:我可以跟正常家长进行正常沟通,我跟她沟通不明白,她听不懂我说什么,我觉得我个人而言,成年人而言,我有权利不与这种人取得联系。这个微信是个人的联系方式,我有资格加谁,我也有资格不加谁。

记者:对于这件事,您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王老师:因为她在指责我的一些事,这都指责在我的身上,而且我都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的,我都没有。

他山之石:上海已出台家长群建设公约

上海各区级教育主管部门正接连出手规范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发布《静安区中小学班级微信群建设公约》(下文简称《公约》),已传达至部分学生与师生。

公约规定有:

班级微信群依法实行实名制管理(用于识别联系对象)。

群成员一般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组成,进群家长应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

班级微信群内杜绝任何形式的广告、拉票、红包、集赞等与学校、学生无关的内容。

杜绝群内通报点名、批评学生、公布成绩或排名等。

……

规定班级微信群仅用于学校发布通知、家校信息沟通交流,不得发布与家校联系无关的消息、言论。不做聊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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