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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头子当庭释放 孙氏兄弟涉黑案如何翻转的?

2017-11-05 15:40: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员 韩大淑:

我们来看的,从他出站口到被害人倒下的那一点不足10米,而后取的这些证人,他们的证言说追出去二三十米,跑了10多分钟,证据采信一旦出现了问题,就使得整个他行为的性质完全发生了变化,由防卫过当变成了故意杀人。

此外,法庭还就孙氏三兄弟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展开了法庭调查。最终,第二巡回法庭对孙氏三兄弟作出的判决与涉黑犯罪都没有关系。

第二巡回法庭的庭长、二级大法官胡云腾作为孙氏三兄弟涉黑案再审的审判长,在提审前,他深入原审法院调研,进一步确认了原审判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 胡云腾:

我还专门去找原审的合议庭成员和分管的副院长了解情况。我就问问当时怎么判的,为什么要这样判。我们才了解,原来他们两审都是有争议的,其实合议庭也是有争议的,如果按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可能这个案子就不会轮到我们纠正了,他们可能就不会判了,正是由于那个时候没有实行司法责任制,所以他们有压力。

从孙氏三兄弟涉黑案件当年的公开报道可以发现,在案件启动侦查之前,当地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就通过批示的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定调,使得这起案件的侦办掺杂了行政干预的因素。胡云腾庭长在案件原审法院的调研反过来证明了司法责任制正是减少和杜绝错案的有效方式。

从长春孙氏三兄弟案件的再审过程来看,基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得到了具体地落实,面对司法责任制,法官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加,法律成为了法官办案的唯一标尺。同时,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的社会、政治环境也发生了良性变化,在这种背景下,所谓地方因素的干扰在这起案件中并没有发生。

经过巡回法庭的探索性实践和部分地方法院的试点之后,目前,司法责任制已经在全国法院全面铺开,但是,面对司法责任制,事实上,并非法院的每一位法官都有能力承担这种责任,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之前,我国各级法院首先还完成了法官的员额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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