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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网店“刷单”或被罚200万

2017-11-01 09:40: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向南都记者指出,草案二审稿的规定按照“线上线下统一”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实体店和网店的公平竞争。此外需要明确的是,进行工商登记与纳税是“两回事”,也就是说,并不是办理工商登记,网店现有的税收优惠就会取消。相反,办理工商登记有利于增强网店信誉度,同时方便有关部门进行监管,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此外,为了方便经营者办理工商登记,草案新增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经营信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应当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应当办理工商登记的经营者办理工商登记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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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排名商品 应显著标明“广告”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二审稿在规范平台经营者义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新增多款规定。

例如,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高低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对未标明“广告”的,草案在法律责任一章规定,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对此,赵占领对南都记者表示,“魏则西事件”后,针对竞价排名带来的恶劣社会影响,网信办去年出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规范互联网引擎搜索。而电子商务法草案中亦对此作出规定,显示出国家立法层面对“竞价排名”问题进行规制的态度和决心。

此外,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草案还增加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注销的方式和程序,不得对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在快递物流方面,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约定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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