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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三室一厅变七房群租屋 二房东:收回得赔我装修费

2017-10-27 11:30: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王女士拿出一张梁溪区通江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员登记信息》,“这是10月22日我要求派出所帮我做的备案,这里面就有7个人,但是那天和我聊天的一对姐妹就不在其中。她们工作时间是在晚上,我猜她们就没去做备案。这么多人住在一个房子里,随意拖动水电很容易出问题,而且住在里面的人身份不明,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王女士将一张民事诉状发送给记者后说,“其实我没有别的要求,我们的合同签了8年,现在我想把房子拿回来,就算付违约金也无所谓,但现在他(惠先生)不同意还房,所以我通过法院向他提出了诉讼,要求他把房子恢复原状后还给我,并且赔偿2000元。”

对此,惠先生态度十分强硬,“这套房子我花了十几万元的装修费,是她(王女士)违约在先,除非她把装修费还给我,否则我是不会把房子交出来的。她想告我,我也愿意和她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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