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飞来外债七百万
东莞一名妇女跟丈夫离婚期间,突然飞来一纸惊人诉状。一名“债主”拿着她丈夫亲笔写下的700万元借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将他们夫妻告上法庭要求还钱。丈夫爽快认账,妻子则喊冤称系丈夫跟外人串通图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先后做了10次调查工作,发现这笔巨款虽然确实有转账到丈夫名下,但通过其他人的不同账户,兜了一圈又回到最初转出的账户。法院经过4次开庭审理,最终认定这笔巨款并没有实际交付,“债主”要求“欠债人”夫妻还钱没有事实依据,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了这则典型案件。
丈夫协助“债主”起诉自己和妻子
2014年11月,东莞人阿强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阿民(化名)和阿香(化名)两夫妻,要求对方共同偿还700万元借款及延迟还款的损失近18万元等。
阿强声称,朋友阿民因还房贷、信用卡贷款及其他债务,于2014年3月17日向他借了700万元并写下借据,约定本金三个月内还。他当天就通过银行转了700万元给阿民。借款到期后,阿民并未还款。借款时,阿民、阿香是夫妻关系。
阿民爽快地承认确实有借过这笔钱,也承认这笔借款是他和阿香的夫妻共同债务。
阿香的态度则跟阿民截然不同。阿香说,她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笔借款。她与阿民名下有四套房子,每月收租约4万元,足以维持家庭开支,无需向阿强借款。2014年11月,她向法院起诉要求跟阿民离婚。这笔所谓的借款发生时,正是她和阿民协商离婚期间。阿香因此怀疑,这是阿民与阿强串通的虚假借款,意图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阿香还说,阿民有赌博恶习,是东莞某典当公司的员工,他通过与典当公司的人串通,将赌债转为典当公司的借款。阿香拿出一份阿民写的说明,内容为阿民在外的借款都是个人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由阿民个人承担,与阿香和小孩无关。
阿民说,上述说明是阿香要求他写的。他从2002年开始炒地皮赚钱用于建房,房租由阿香收取,2013年他因资金周转问题被追债,就向阿强借款700万元用于还款。阿民刚开始说他不是典当公司的员工,后来承认他与典当公司的股东阿桂是朋友,他给典当公司提供客源收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