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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党建工作已覆盖近7000个社会组织

2017-09-18 10:21:4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深圳9月18日消息(记者郑柱子)近年来,党建工作在深圳社会组织领域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目前,全市共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594个,覆盖社会组织6988个。

深圳是全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风向标”,率先进行登记制的改革,释放了巨大的社会组织活力,以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公益慈善组织等为代表蓬勃发展。从数量上来说,近5年来,深圳市社会组织平均每年的增长率超过20%,目前已经达到10100家;从质量上说,社会组织在深圳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不仅仅是政府和企业、社会的桥梁,而且有相当比例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是非常活跃的社会力量。

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成立后,以“燎原计划”为抓手,全面铺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用分类指导抓重点的方法,在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和联合类社会组织中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在社会组织登记过程中推行“三同步”,即同步采集社会组织党员信息、同步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同步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入《章程》。在社会组织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中落实党建工作,实行“五嵌入”,即将党建工作全流程嵌入社会组织年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社会组织换届改选、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社会组织评先评优。

针对社会组织党建的特点,深圳还逐步摸索出了“三同”联合组建模式:按照同一类型模式,组建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先后组建了市社会组织总会、市质量创新社会组织、市残友社会组织等8个联合党委及22个联合类社会组织党(总)支部,由联合党组织统筹指导所属会员单位或同一类型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按照同一地域模式,推行以省级(地市级)异地商会为龙头组建联合党委,组建了市福建商会党委、湖南商会党委、山东商会党委等;按照同一行业模式,推动成立行业协会党组织,并以行业党建带动所属非公企业会员党建工作。

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深圳推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3+2”模式,明确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参与换届人选审查;党组织领导班子与社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兼任社会组织监事。同时,全面推行“定责共建”,采用社会组织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签订协议或修改章程等形式,明确党组织功能定位、职责权利,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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