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因深夜骑车尾随独行女性并进行猥亵,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并批准逮捕。新京报记者今日(9月15日)获悉,因刘某当晚尾随女子时骑行共享单车,警方根据骑行轨迹将其控制。
据承办检察官李唐介绍,2017年7月某日夜里3点多,朱女士独自一人步行回家。当走到自家小区楼下时,朱女士突然发现有一陌生男子跟着自己。朱女士赶紧往楼上跑,惊慌中不慎在楼道内摔倒。此时,尾随的男子突然扑上来将朱女士按住,并对朱女士实施猥亵和殴打。朱女士大声呼救,听到叫喊声的邻居开门出来查看,男子见有人过来立即逃走。
由于案发时为深夜,现场附近监控无法看清男子面目,且朱女士与男子并不相识,很难通过体貌特征确定该男子身份。民警通过查看小区附近监控发现,男子尾随朱女士时骑的是共享单车,于是立即在现场找到男子当晚所骑的单车,并根据单车编号从共享单车公司查询当晚的骑行记录。通过对照案发时的骑行记录,民警发现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在某省刘某老家将其控制。
经讯问,刘某交代,其当晚骑车在街上闲逛,发现朱女士独身一人,产生了“占点便宜”的念头,于是便骑车尾随朱女士,并在朱女士家楼道内实施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