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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首付贷违规再调查: 个别中介称可“团购价贷款”

2017-09-12 07:27:2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涉房贷款调查

多数房产中介已经整改并表示,公司规定不得协助客户办理信用贷、消费贷等用于首付,如果客户跳过中介去银行申请,还可能会影响后期申请房贷

■本报见习记者 刘 萌

9月5日,本报曾刊发调查类报道《京城楼市首付贷卷土重来银行被指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指出,在北京地区,有房产中介违规协助购房人通过办理“信用贷”、“房抵贷”等方式套取资金,作为购房首付,这类行为既不符合贷款发放政策,也违反了本市房地产调控要求。当日傍晚,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近日,《证券日报》再次暗访北京地区多家银行和房产中介发现,《通知》下发后,部分中介确实严格自律,拒绝协助购房人违规办理信用贷,但仍有个别房产中介表态可以协助客户申请首付贷。

监管部门联袂重拳出击

今年一季度,多家监管部门曾联合表态明令严禁“穿着各种马甲”的首付贷。

今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认真核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同时,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但是,本报记者在9月5日前的第一轮调查中发现,在北京地区,仍有房产中介违规协助提供首付贷:多位中介公司员工表示可以提供垫资或者首付贷服务,甚至有房产中介向本报记者表示,“银行对于贷款的审核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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