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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12岁女孩盗走价值1500万项链惊动公安部 三人获刑

2017-09-11 08:11:3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一条价值1582万元人民币的项链失窃了。

它浑身镶满55颗钻石,重达117.31克拉,曾经挂在香港一家珠宝店内上锁的玻璃饰柜颈座上,在川流不息的顾客面前,闪烁光芒。

它的身价,足以让它跻身世界最昂贵珠宝之林。然而,两年多前,它被盗了。

2015年1月23日,它被一个不满12岁的女孩在两分钟内偷走了。

这个以往出现在盗宝电影中的情节,在现实中上演后,引公安部高度重视。

2015年8月,湖南永州警方抓获包括12岁女孩在内的三名女性;又8个月后,2016年4月,主犯何燕辉(男)在长沙被抓。

湖南高院近日公布了对被告人何燕辉作出的二审判决: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此前,两名女性被告人蒋芳秀、何花秀被湖南永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分别获有期徒刑14年、11年。而直接动手盗窃的12岁女孩因为未成年,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由一男三女组成的“惊天魔盗团”是些什么人?如何策划、盗走了这条价值过千万的钻石项链?又如何落入法网?澎湃新闻根据已公布的多份裁判文书,疏理还原这起珠宝失窃大案的始末。

店员在饰柜内点算,3600万元钻链已不翼而飞。 央广网 图“魔盗团”:120秒盗走价值1582万钻石项链

“何燕辉以偷东西为生。”一名证人在作证时,这样说。

据法院认定的事实,生于1984年的何燕辉是这起盗窃案的召集人。

同伙之一蒋芳秀(女,1992年出生),有案底在身,在犯下香港盗窃大案5个月后,因为另一起盗窃案被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法院判刑4年,彼时,已怀有身孕的蒋芳秀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同伙之二何花秀(女,1982年出生),有盗窃前科,2013年12月曾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福建省福清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当年,其传授盗窃方法的对象是一名10岁女童。

同伙之三蒋某(女,2003年6月出生),在香港盗窃珠宝时,还是一名不满12岁的孩子。

一男三女,都来自湖南道县。当地政府专门成立整治外流盗窃犯罪领导小组,打击外流盗窃犯罪成为重点工作之一。

法院判决认定,经何燕辉召集,2015年1月23日12时57分,何燕辉与何花秀、蒋芳秀、蒋某从深圳出境到香港。当天下午3时许,来到位于香港九龙尖沙咀的一家英皇钟表珠宝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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