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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种”律师叶传岵:新中国首批法官,93岁仍出庭

2017-09-07 10:02:10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法者,治之端也。”这句话出自战国末期思想家荀子,意为法律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实现大治的起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法治,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法律的公平、公正与人们的安定、幸福息息相关。依法治国,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学法、守法,也需要每一个执法、司法者的维护和坚守。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寻访全国各地的法治人物,记录他们的故事,触摸法律的刚性和温度。是为“法者”。

  93岁老律师叶传岵。 澎湃新闻记者 王乐 图

“休庭!”

法槌落下,93岁的叶传岵(hù)结束了他的此次辩护。

这是他今年8月份参加的一场庭审,事涉一起合同诈骗上诉案。在叶传岵37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该案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起。如今,他依然思路敏捷,吐字铿锵。

叶传岵的律师执业证号,还含有“1980”的字样,那年,国内核发了第一批律师证。其时,叶传岵已经55岁。

1979年,中国律师制度着手恢复,上海一批年过半百的老律师、老司法工作者“归队”,律师队伍再出发。其时,全国仅有律师212人。

“最热烈,最繁忙,最兴旺。”回忆起上世纪80年代,叶传岵仍记得和同事们“一股子劲儿”办案的情形——二十多人一间办公室,上午庭、下午庭、挤公交、啃大饼。

初执律师业时,叶传岵就以“敢碰硬”闻名业内。从花甲到古稀,他全国奔忙,代理了一批“首案”,恢复律师制度后上海第一起胜诉的无罪辩护案即是他代理的。

“律师应仗人间义。”这句话,他常说与学生。百废待兴之时,叶传岵不断带教新人,授课各地。

而今,后辈们管他叫“老法师”,学生们则把他称作“火种”。

“文革”后,54岁做律师

“我都成了老头,他就是老老头了。”上世纪80年代刚入行时,滕军就跟着叶传岵实习。望着两人当时在南京办案时的合影,滕军讶异地摇着头,“不知道他都吃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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