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女子伪造银行存单套走老妈4万现金 被判罚2万

2017-07-10 14:25:10  法制网    参与评论()人

法制网海口7月10日电记者邢东伟见习记者翟小功 为了向母亲伸手拿钱,年纪轻轻的林某也是“煞费苦心”。她先是撒谎说存10万元定期获取利息,随后花500元找人伪造了一张10万元的银行定期存单。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林某罚金2万元。

林某现年30岁,海口市琼山区人。2016年1月份期间,林某与母亲陈某商量,她提出让母亲陈某提供现金4万元,加上自己的现金6万元,一并存入中国银行赚定期存款利息。陈某把4万元现金交给女儿。过了一段时间,林某拿了一张10万元的中国银行定期存单交给母亲陈某,让陈某保管。其实,这张存单系她以500元的价格伪造。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