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出院一年多,离家700公里,回想起那19天的经历,38岁的河南男子余五(化名),身体还是会不自觉地发抖。
2015年10月8日,因与妻子婚后感情不和,38岁的河南男子余五在签署离婚协议的当天,被妻子及亲属强行送入驻马店市精神病院。随后,院方以“性偏好障碍”的名义将余五收治,并对其进行治疗,前后共计19天,最终,余五在警方协调下出院。
2016年5月17日,余五将驻马店市精神病院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昨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下达判决书,一审认定驻马店市精神病院的强制治疗,侵犯了余五的人身自由权,判决院方公开道歉,并处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法院一审判决驻马店市精神病院败诉,认定其侵犯余五的人身自由权。本版图片/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