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北京新东方男生奸杀女生案一审宣判 被告被判无期

2017-06-26 14:03:16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今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对新东方男学生在教室杀死女同学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故一审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害人家属、媒体记者等到场旁听宣判。

北京一中院受理王某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涉及个人隐私,于2017年4月19日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深入举证、质证,并充分表达了意见。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于2016年5月19日21时许,在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东坨村满白路101号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教学楼六楼东侧办公室内,强行与被害人姚某某(女,殁年16岁)发生性关系,因害怕姚某某告发,遂扼压姚某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被告人王某某作案后逃离现场,自杀未成,于2016年5月20日拨打“110”报警电话投案,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惩处,且应对其数罪并罚。

被告人王某某实施强奸犯罪、故意杀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但考虑其所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不如实供述强奸犯罪事实,其所犯强奸罪,不能认定自首,且性侵害未成年人,故对被告人王某某所犯强奸罪,酌予从重处罚。

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早前报道

京华时报讯(记者卫张宁张思佳)2016年5月20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一姚姓女生,于19日晚在教室内被男同学王某杀害。记者从昌平公安分局了解到,案发后嫌疑人王某向警方自首,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事发学校位于昌平区马池口镇东坨村101号。昨天下午,学校大门紧闭,门口几名保安表示,学校为封闭式管理,按照规定,陌生人或车辆来校时,必须事先预约或向其出示相关证件后方可入内。对于19日发生的女学生被害一事,几名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情,只说接到通知说学校“出事了”,要严防陌生人员进出。

这时,3名外出的同学回到校门口时,被要求出示学生证,并向班主任打电话后才得以回校。几名前来给学生送行李的家长被拒绝入内。一名工作人员称要向相关工作人员请示才能接受采访。一小时后,该工作人员表示,学校目前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该校一名学生介绍,19日晚,姚姓同学并未回到宿舍,但她们当时并不知道发生了意外。直到第二天上午课还没上完,学校就让大家放学,“接着法医和警察就来了。”另一同学则表示,事发原因是“男的追求未果”。此外,该校多名学生均表示具体情况尚不清楚,“到时学校自然会公布”,拒绝透露更多信息。

昨天下午3点47分,北京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19日晚,我校十年级姚同学不幸在学校遇害。目前,嫌疑人十年级王同学已经向警方自首。学校对姚同学的遇害深感痛惜,并将配合警方查明真相,严惩凶手。消息中还称,校方目前已着手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将和全体同学一起共创安全校园,不再让悲剧重演。

记者从昌平公安分局了解到,案发后嫌疑人王某向警方自首,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据了解,王某今年17岁,为北京本地人。王某供述,5月19日晚,其因感情纠纷,在教室内与被害人发生口角,随后用胳膊勒住对方致其死亡。

公开资料显示,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培训学校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的一所全日制寄宿式完全中学,学校实行中英双语教学,现有七至十二年级共26个教学班,采取小班教学模式,每班有25-30人。

男生涉嫌杀16岁同级女生死者家属称尸检报告存疑

花季少女命陨教室

至今,李女士仍不能接受女儿被害的现实,回忆其半年前得知女儿被害的事情,她依然悲不自胜。

男生涉嫌杀16岁同级女生 死者家属称尸检报告存疑

姚淑生前照片。

5月20日凌晨零时42分,在山东东营老家已经入睡的姚淑母亲李女士,突然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打电话的是400公里外、女儿所在的北京市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老师。

电话中,该老师告诉李女士,姚淑跟同级的男生王恒出去至今未归,并要求李女士第二天到学校。

李女士第一反应是:“这绝不可能,我女儿从不会私自离校。”她深知女儿一向乖巧、听话,从不会在外过夜,更不可能做出跟别的男生出去不归的事,在电话中李女士要求老师在校内仔细寻找。

李女士称,挂掉电话后,她立即拨打女儿的手机号码,话筒中传来的声音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因为之前跟女儿约定过手机要24小时保持开机,李女士感觉或有意外发生,连夜开车从老家赶往北京。

20日早上,还在路上的李女士,从姚淑同学处了解到,女儿在学校教室内被发现,“当时我就问孩子是否还活着,她同学说老师已经不让进,我就感觉孩子可能不行了,路上哭晕倒一次。”回忆起当时,李女士忍不住悲伤,声音有些哽咽。当日中午12时许,赶到学校的李女士被告知姚淑已经死亡。李女士称,自凌晨接到学校老师电话后,她多次要求学校老师报警,但均遭拒绝。

男生涉嫌杀16岁同级女生 死者家属称尸检报告存疑

姚淑在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所获证书。

李女士说,姚淑今年16岁,已出落得美丽大方,在女儿8岁时,她与丈夫离婚,之后单独抚养女儿至今,这些年姚淑也很争气,不仅成绩优秀,性格也活泼开朗,并且担任班级干部和校学生会干事,此外还是校内排球队主力和空手道社成员,今年2月,在高中生国际商赛中亦获得最佳销售奖,“一直以来,品学兼优、认真负责是老师和同学给予女儿的评价。”

对于姚淑在学校表现如何,她的班主任告诉前街一号记者,姚淑是一个好学生,他表示“对于其他情况我不清楚”。嫌犯报警称“过失杀人”

姚淑是5月20日早上6时许被同学在学校六楼的教室内发现的,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姚淑已经死亡多时。据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士介绍,当时姚淑头部被校服盖住,躺在地上,已经死亡,臀部有大片血迹,地上有血迹被擦拭的痕迹。

男生涉嫌杀16岁同级女生 死者家属称尸检报告存疑

案发所在的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

了解案情的人士称,当日早上7时许,与姚淑同级的隔壁班学生王恒在被母亲送往医院的路上,用其母亲的手机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过失将姚淑杀害。

据了解,姚淑与王恒均为高一年级学生。2016年元旦,学校晚会上,因担任晚会主持人的姚淑出现失误,引起了王恒的注意。王恒被姚淑的美丽吸引,晚会结束后,17岁的王恒就向同学要了姚淑的微信,并加为好友。之后,两人隔三差五的聊天,并在次月,王恒向姚淑表达了爱意,但后者以学习为由拒绝。

熟识两人的同学介绍,姚淑虽然明面上拒绝了王恒,但两人依然暧昧。熟悉案情的人士亦介绍,王恒认为两人就是男女朋友关系,期间,因一些琐事,两人还吵过几次架,案发当晚,就是因为此前的矛盾,两人去了平时没人去的教学楼六楼教室聊天。

但李女士称,通过她向老师及姚淑的同学了解,两人并非男女朋友关系,并且在案发前,姚淑也曾告诉过她,王恒多次向女儿表达追求意愿,还多次对女儿进行纠缠,“我女儿说很讨厌他”。

李女士回忆一个细节,4月份时,因王恒在校内造谣姚淑抢了同学的男朋友,感觉名誉受损的姚淑,在教室内与王恒打起来,姚淑用手机砸向王恒的脸。

前街一号记者就两人是否发生过冲突之事询问姚淑班主任,他称自己不清楚,对于姚淑与王恒是否为恋爱关系,姚淑的班主任表示“不知道”,具体情况让记者找校方核实。记者多次电话、短信联系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校长,均未收到回复。杀人后企图自杀未遂

李女士称,案发当晚即19日晚8时48分前,姚淑还一直与她在微信上聊天,但从晚9时之后,女儿就未再回复她的微信,打电话最开始是无人接听,之后是关机。

“我以为姚淑放学回寝洗漱收拾,起初并未在意。”李女士说。

男生涉嫌杀16岁同级女生 死者家属称尸检报告存疑

姚淑生前照片。

有同学称,晚上10时30分,学校宿管老师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姚淑、王恒均未回宿舍,开始对两人进行寻找,但一直未能找到,打电话也未有人接听。半小时后,王恒给值班老师发回一条短信,说他跟姚淑一起,两人手机均快没电,让老师放心。随后老师多次联系王恒,王恒电话均无法接通,姚淑手机亦处于关机状态。

熟悉案情的人士介绍,王恒自称案发当晚,在教室内,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姚淑反悔,称要将此事告知老师,害怕遭告发的王恒,用手勒住其颈部致姚淑死亡。之后,王恒将姚淑拖至中间的教室,拿走其手机,翻墙逃走。监控资料显示,在19日晚10时02分,王恒翻墙外出,录像中可看到王恒有翻转摄像头的动作。

据悉,王恒从学校逃走后,打车到北京市区入住一家酒店,并在酒店浴缸内企图割腕自杀。因自杀未果,20日早上,王恒将涉嫌杀人的事情告知其母亲。

随后,王恒被警方带走。家属认为尸检报告存多处遗漏

5月2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王恒被刑事拘留,经检方批准,于6月25日被依法逮捕。

警方认定,杀害姚淑后,王恒将姚淑的苹果6s手机拿走,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9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将此案移交至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期间,学校向姚淑的家人进行了赔偿。

男生涉嫌杀16岁同级女生 死者家属称尸检报告存疑

姚淑参加比赛获奖证书。

李女士称,尸检报告显示,姚淑身体损伤主要位于颈部,被鉴定为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李女士称,在法医鉴定机构见到姚淑时,她头发散乱,右脸肿胀并有紫斑,脸部扭曲变形,鼻子大量出血,嘴部肿胀并有血迹,头部有伤口,脖子有勒痕,身上有淤青。“我们怀疑王恒在开始实施犯罪时,除勒脖子致使窒息外,还有暴力袭击行为,有受到钝器攻击的可能,不然单纯地采取勒脖子的方式,不可能致使女儿鼻子、嘴部大量出血。”

此外,李女士并不认可王恒所称的为女儿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认为女儿遭到强奸,“他们以前有矛盾,怎么会主动发生性关系,如果是自愿的,他怎么要杀她?此外尸检报告上显示我女儿处女膜新鲜撕裂,她一直很乖很纯洁,不可能乱来的。”案发现场中,姚淑的臀部有大片血迹,李女士认为这些血迹并不是简单处女膜破裂流出血迹,认为女儿有遭受暴力可能。

就尸检报告结果,李女士向检察院提出了补充鉴定申请书,申请对被害人具体死亡时间、是否遭受新型毒品作用、是否存在骨折、头颞部损伤形成原因、臀部裤子处大量血迹的形成、颈部是否遭受其他物体作用等进行补充鉴定。同时,李女士还申请侦查机关补充提交2016年5月20日鉴定机构对被害人尸体表面检查的书面报告。

男生涉嫌杀16岁同级女生 死者家属称尸检报告存疑

姚淑生前照片。

据了解,自5月被告知尸检结果后,李女士和代理律师一直申请重新鉴定,以明确伤情原因,并多次递交材料。李女士说,她只想彻底查明女儿死亡的真相。

此外,李女士还向检方递交了一份“关于请求检察院对新东方学校学生姚淑被杀一案中警方的侦查工作进行监督的情况反映”,请求检察院对姚淑被杀一案中警方的侦查工作进行监督。如本案退回补充侦查,请求原来承办该案件的警官回避。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