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中途之家”
2012年夏季,正是酷暑,王勇额头上淌着汗,白汗衫领口处已经浸了一圈圈水渍。他顾不上擦,匆匆忙忙地跑到隔壁去买衣服。工作人员说了,身份证上的证件照要求上身穿深色的,他现在穿的不行。
买了新的手机号,换上了新买的黑色T恤,王勇从派出所走出来的时候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从昨天到现在,他一直处于懵懂又迷茫的状态。身份证住址栏上还写着他十年前的地址,如今这个地址早就不存在。
虽然只是过了十余年,对王勇而言,从入狱到出狱,却仿佛已经过了大半辈子,而北京也早就不是他印象中的北京。2001年的北京,还没有五环路,四环也没有完全通。十年后,王勇透过车窗向外看,五环路上车水马龙,繁华仿佛梦境。
没有家人,没有房子,没有收入来源,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面对着陌生的人群,五十多岁的王勇觉得很迷茫。他在内心问自己:已经这个岁数了,社会上有没有人愿意接收我?
2001年,王勇因为抢劫罪入狱,被判15年,减刑4年零4个月,于2012年下半年出狱。因为属于刑满释放却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原所在街道司法所干警将其接出监狱后,他递交了过渡安置申请。
2012年8月,王勇走入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开始了为期半年的过渡安置阶段。
走进宽敞明亮的大厅,他看到大厅里的机构介绍牌上写着一句话:歌德说,不管应惩罚人,还是关爱人,必定把人当人看。
“学员”
像王勇这样的“三无人员”还有很多。
作为国内首家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过渡式管理和安置服务的机构,截至2017年3月,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已经为106名“三无人员”提供了三至六个月的过渡性食宿安置,协助办理了落户、低保、申请廉租房及补贴。
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副主任李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机构的设立,是在吸收外国经验基础上进行本土化创新,其背景是北京奥运期间面临的巨大安保压力。
2008年奥运前夕,朝阳区作为众多奥运比赛场馆和大使馆的聚集地,安保压力剧增。而在此期间如何有效管理社区服刑人员,降低他们的再犯罪风险,成了朝阳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此时,欧美等发达国家所采取的“中途之家”(halfway house)模式,进入了朝阳区司法局的视线。以美国为例,“中途之家”又被称为“社区矫正中心”,通常由非政府组织运行,其资金支持来源于政府基金或民间捐赠,主要针对部分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和提前从监狱释放的假释人员。
作为以回归社会为终极目标的过渡性机构,加入“中途之家”的人必须要遵守相应的规则,参加特定的项目,并且积极寻找工作。
经过多方考察,朝阳区司法局认为可以成立中国式的“中途之家”。
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于2007年12月25日破土动工,于2008年7月8日正式投入使用,占地7.5亩,建筑面积4020平方米。主要职能是为朝阳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法制教育、心理辅导、社会适应辅导、就业辅导、过渡性安置等服务。
李博说,在“中途之家”前加了“阳光”二字,是为了让这一机构更易被公众理解和认同。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等6个省(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通知》称,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通知》指出,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具体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等五种罪犯。
2012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将五类人员缩小为四类,不再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纳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以2003年为开端,中国的社区矫正体系开始逐渐建立。随后,北京各区县纷纷成立了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其性质为司法局下属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与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性质不同,阳光中途之家是朝阳区司法局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成立后承担了前者的部分职能。一般会配备2至3名干警参与管理,以增加其执法的权威性。
李博指出,阳光中途之家的政府背景是其本土化的重要特征。欧美等国的中途之家大多为非政府组织,而在中国,其官方机构的性质,会减少公众对于上述人员在社区服刑的恐慌。
李博说,矫正工作要刚柔并济,“刚性是要求矫正人员遵守规章制度,柔性是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她反复地提到四个词:平等,爱,尊重和包容。“这些都要通过点滴之处渗透给他们,让他们找到自己身上的发光点,重新树立自信,认为自己也是有价值的。”
比如,他们从不称呼服刑人员为“服刑人员”,而是统一叫“学员”,也不会称呼王勇们为“三无人员”,而是叫他们老王、老李和老张。
最初,工作人员和服刑人员在不同的餐厅吃饭。很快,工作人员意识到服刑人员对此有些“敏感”,于是及时调整,开始和“学员”在一个食堂吃饭,伙食都是一样的标准。
被抽调到中途之家的干警苗敬增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工作人员吃得好不好不是关键,关键是不能让服刑人员觉得受到了歧视,要让他们感觉到一种平等的尊重。”
教育
下午一点五十分,午休时间过后,课前一支歌准时开唱。
“多少追梦的身影,奔跑着拥抱希望,一路同行的人们,心中暖洋洋,阳光路上,无限风光……”干警唱着“阳光路上,无限风光”,学员们也跟着唱。
上午的拘谨开始消融。自从早上九点半报到后,一连串的开班动员、法律讲座、纪律讲评,让学员们绷紧了心里的弦。干警苗敬增在台上说:“今明两天,你们学习的情况和表现将会被记录在案,算作你们日常的考核。”
学员们意识到,自己仍然是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也是服刑。度过这两天的分类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就只剩下一个解矫前教育,然后才是彻底自由。
据李博介绍,每一个社区服刑人员,都需要在刑期开始的前三个月内,接受一次初始教育,在临近解除矫正期的前两个月内,接受一次解矫前教育。中间阶段再接受一次中期教育。
初始教育为期四天,主要内容是强调规矩意识,讲解社区矫正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帮助对社区矫正有些懵懂的新学员们迅速了解情况。
干警苗敬增说,以前每次初始教育结束后,都会给学员们颁发结业证,举行结业式。结业式虽不隆重,却很温馨,中途之家会把这四天发生的点滴制作成视频播放,每个学员都会把培训期间的收获和感想写成书面的心得体会上交,由中途之家从中选出1至2个代表分享自己的故事。
苗敬增还记得,让他印象最深的,是学员们阐述自己给家人带来的伤害时脸上的表情,痛苦、迷茫、羞耻、愧疚。伤害背后的故事各种各样,但学员们的内心却有着某种共鸣。
2014年,北京市司法局要求将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统一安排,在位于大兴区的北京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中心集中进行初始教育。自此,初始教育职能被统一收归市司法局,各区县阳光中途之家主要负责中期教育和解矫前教育。
中期教育是在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疲倦期”或“松懈期”时,给他们紧紧弦。解矫前教育,则是由阳光中途之家联合公、检、法三家,对学员们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总结梳理其矫正期间的表现,实现矫正与安置帮教的衔接。
除了上述以时间轴为核心的分期教育以外,阳光中途之家还会针对女性、未成年和非京籍等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分类教育,并且推行按罪错分类教育体系。
上面齐唱《阳光路上》的情形,就发生在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一期以“侵犯人身权利类”罪犯为主要对象的分类教育课堂上。
课前一支歌结束后,下午的课程就开始了。先是心理健康讲座,然后是考前辅导,考试内容一如既往是《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作为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指南和具体要求,《实施细则》是每次分类教育的必考内容,目的是让学员们在背诵规则的同时牢记身份,重拾规矩意识。
在现有的社区矫正体系中,由各街乡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管理。除了每周一次电话汇报以外,社区服刑人员还要每月到司法所当面汇报,每三个月提交一份矫正小结,书面反映自己的矫正情况。
晚上七点,学员们准时开始收看《新闻联播》,随后观看由阳光中途之家自制的视频《整理内务》,有时也会观看《感动中国》。
女性分类教育则主要开展一些妇女权益类课程和讲座,如女子防身术、防止性侵和家庭暴力等。据李博介绍,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多为过失犯罪,有的因情,有的为家,很少为钱,也有一些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被蒙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