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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监狱只是开始 这座“学校”让犯人成为凡人(图)(2)

2017-04-13 08:41:25  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评论()人

未成年分类教育的内容则以法制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为主。每逢重大节假日前夕,阳光中途之家也会针对可能出京回老家的非京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与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有关的教育。

截至今年3月,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共举办各类初始、集中、解矫前和分类教育培训共235期,培训人数达到4840人。

阳光中途之家还与18家职业培训学校合作,由这些学校定期推送专业目录,经过筛选后下放到各街乡。职业培训并非强制,各街乡会在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意愿的基础上,提供相关服务。

比较热门的专业和技能包括面点制作、厨师、美容美发、电工、电焊,以及机械操作。女性一般倾向于选择美容美发、面点制作和插花。

至今,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已经联合技能培训学校开展技能培训565人次,通过就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推介等,为3045人次提供了就业服务,其中73人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融合

王勇想找个开车的工作。他的驾驶技术很好,年纪大了,也做不来体力活。

从监狱出来后,王勇才发现生活的残酷,不是光凭着“努力”二字就可以轻易克服。

刚开始,他不会坐公交,买了手机不会用,也不懂字母,每次都磕磕绊绊地比划着用“手写”体发短信。原有的驾驶证作废了,他花了500元重考,进行激活。有了驾驶证,他开始努力找司机的工作。从报纸上、网上,以及废弃墙上的小广告里。

抄好了电话打过去。

对方问:多大了?

他说:五十好几。

“不好意思,我们不用那么大的。”啪!对方挂了电话。

王勇开始拨打下一个。就这样在希望和失望中不断徘徊,冷水被泼得多了,他也习惯了。不找工作的时候,他就在房间里画图,既消磨时光,也不用出去乱花钱。王勇一直对小型机械感兴趣,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做木工活,后来当兵期间接触了专业的机械,也学会了画图。

他设计了一个小型立体泊车设备。与北京市较为普遍的大型连体泊车设备不同,他的立体车位可以停放四辆车,容积率大,灵活小巧。中途之家的工作人员提起王勇,都说他踏实、认真,不搞虚的。

王勇努力让自己融入社会。他常和干警们聊天,从他们口中获得关于社会的各种讯息。渐渐地,他学会了使用QQ和微信,也能看懂导航。他开始扩大找工作的范围。

他很感谢中途之家的工作人员,他们教他如何使用手机,如何导航查地图,在他对北京庞大而复杂的交通系统一头雾水的时候,帮他写好每一辆可以坐的公交和站名,并画下具体的路线。

离开监狱只是开始,这座“学校”让犯人成为凡人

除了驾驶技术不错外,王勇还曾在监狱里考了个厨师证。后来联系上一个食堂,对方同意用他,可以给他上五险一金。但王勇有顾虑,因为上保险就意味着没有资格享受低保和廉租房,而自己租房压力太大,于是这份工作也就不了了之。

后来,经过诸多波折,在进入阳光中途之家后的第四个月里,王勇终于找到了一份代驾工作,门槛低,不限年龄,只要会开车就行。一晚上可以赚300元左右,白天大约是200?300元,一个月下来差不多能赚一万多,而且时间比较自由,王勇非常满足。

谈及在中途之家的半年生活,王勇感触最深的是两个字:孤独。

他说,与监狱相比,这里虽然自在,但感觉太空了,“以前监狱的时候十多人一个房间,现在只有我一个。”他最不适应的是完全靠自己生活,坐车、吃饭都要花钱,“以前在里面什么都不用考虑,省心。”

更深的孤独感来自社会现实和人情冷暖。他请人帮忙,对方说你要请我吃饭,他找人借钱,对方问可以获得什么好处。“谈什么事都讲利益。”

他向两个以前关系不错的人借几百块钱应急,对方说:刚交完房租,身上没钱。

王勇知道,他们不是真没有,是不想借,“怕我还不起。”

2016年8月,王勇拿到了廉租房的钥匙。生活稳定了,他开始考虑重新组建家庭,却发现难度很大。

“我跟人见面,她问有车吗,开什么车?有房吗,多大房?我就很尴尬,没法说实话。只能说摇号呢,摇了三年还没摇到。”

为了锻炼口才,性格内向的他主动提出回中途之家现身说法,分享自己的故事。

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心理咨询师孟卫国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不仅社会上的歧视容易给社区服刑人员造成心理阴影,他们有时候也会下意识地给自己贴标签。而心理咨询师和中途之家的工作人员要做的工作,就是帮助引导他们实现自我摘帽,消除自卑。

“如果你没办法改变别人的想法,只能改变自己。”

据李博介绍,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每月都会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爱心活动”,如制作手工皂,送去敬老院和福利院,和老人孩子们一起栽种芽苗菜等。每次活动,她能看到这些学员的另一面,“他们会变得更加柔软。”

孟卫国做团体心理辅导时,总喜欢让学员们围成一个圈,他就坐在他们中间。这是在告诉他们:他和他们之间是平等的,他没有把他们当作服刑人员,而是朋友。

即便如此,还是有人提出了异议。有学员指出,他们都穿着标志服刑人员身份的绿色马甲,而老师没穿,不公平。孟卫国笑笑,说如果有人愿意的话,可以脱掉,当场就有很多人脱掉。

“马甲穿与脱的过程,就是一种自我改变的过程。穿上就好像在强调自己是社区服刑人员,于是大家都希望脱掉。脱的过程,反映出大家是一种平等的关系。”

与朝阳区类似,自2014年后,怀柔区阳光中途之家也引入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每个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谈话教育,逐一开展个体心理测评与辅导,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街乡司法所,为他们的日常管理提供基础。

张宇因敲诈勒索罪被判缓刑,在怀柔区接受为期一年的社区矫正。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刚被法院判决社区矫正的时候心里很压抑,当时的心理测评结果显示他有较严重的抑郁倾向。经过一段时间一对一的心理辅导,他也努力自己调节,现在感觉比以前好多了。

张宇平时大多数时间待在家里,但仍经常感受到左邻右舍异样的眼光。阳光中途之家的工作人员劝他,人生长着呢,相较过去,未来更重要。

《中国新闻周刊》问心理咨询师孟卫国,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和“三无人员”来说,如何才能使他们有足够的勇气面对这些挫折,他说了三个字:活下去。

困境

每月,孟卫国都会接到通知,去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进行心理辅导。但他也承认,辅导大多是一次性的,由于他本人并非中途之家的工作人员,因此很难提供长线的心理咨询服务。

李博指出,目前,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社区矫正工作所面临的难点,是如何整合分散的社会资源,使得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的支持和帮扶更加专业化和系统化。

她说,现在的情况是,心理老师分别来自七八个不同的机构,他们之间互相都是补位的角色,“甚至年末的时候,想要请各位老师来中途之家梳理一下一整年的工作情况,时间都经常凑不上。”

与孟卫国的顾虑一致,李博也希望能有某个心理咨询师作为中途之家长期而稳固的合作对象,而不是经常更换。

她希望由专业的机构牵头,将这些零散的社会机构整合成一个统一的、组织性更强的机构。这一机构下面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分支,分别提供相应的服务。但对阳光中途之家而言,它的合作对象只指向这个庞大的统一机构,无论是年底评估,还是系统性研究成果的共享,都只针对这个整合组织。

孟卫国指出,目前的问题是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应该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可以持久地为“两类人员”提供长期的技术、资金支持,以及更加精细化、针对性更强的服务。

怀柔区的情况与朝阳区有所不同。由于地处边郊,农村土地较多,且人口密度小,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人数少。每次分期教育的参与人数大约在5至10人左右,很少超过15人。

一位不愿具名的怀柔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他们希望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中来,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疏导心理情绪、纠正行为偏差、修复与家庭和社会关系、引导就学就业等社会化专业服务。但如何实现社区矫正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的融合,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摸索。

这位工作人员指出,之所以对轻刑犯实施社区矫正,其中一个目的是为了避免这部分人员在监狱服刑受到“交叉感染”。“所以,一直以来,怀柔区都力推小班教学,既有利于增强教育的互动性,又能有效避免‘感染’”。

他担心,如果一下子步子迈得太大,引入社会力量后使社区服刑人员相互接触的机会增多,这些服刑人员可能会相互“感染”。而农村不比城市,其“熟人社会”的特征加深了他们的这种担忧。

而在执法实践层面,社区矫正工作也面临很多困难。

依据“两院两部”发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然而上述工作人员指出,司法行政机关没有刑罚执行权,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缺乏强制力,其职能定位和工作性质都不明确。

由于工作性质不明确,社区矫正人员对执行工作心理上无法形成认同,职业荣誉感淡薄。“除了苦就是累,还名不正言不顺。而且相较其他的司法行政工作,社区矫正最易被追责。”

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依据“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意见》,如果社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收监,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随后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然而,上述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与公安机关和监狱的衔接过程中,目前仍存在“提请收监后却收监难的情况”。

例如,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有吸毒史,又患有动脉血管瘤和艾滋病,缓刑期间多次盗窃,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因此提请收监,但看守所因不具备羁押条件无法对其接收,因而无法完成由看守所转移到监狱的程序。

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家里和所在村都拒绝接收王某,他就在几个地区流动居住,但每到一个地方,当地有关部门就会鼓动其所在的村居委会将其轰走。

另一位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因在矫正期内违背有关规定而被撤销缓刑,提请收监,由于有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不畅,直到矫正期已满,他仍未被收监。此时,在矫正期已结束的情况下,是否有正当的法律依据继续对其执行收监?目前,对于此类情况的相关规定,仍然是一个空白。

还另有一位社区服刑人员,因逃债而在社区矫正期内脱逃,下落不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收监后,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追逃。但依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王某的情况不符合“网上追逃”的条件,故不能列入在逃人员数据库。

针对这些特殊人群,有关部门每年都会召开“特殊人群专项组会议”,然而每次讨论的结果都是“继续协调收监”。

无奈之下,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只能对这类特殊人群持续保持关注,比如定期走访,了解其生活状况和惯常行为,并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却没有措施也没有手段对其进行监管。

(为保护采访对象隐私,文中王勇、张宇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关键词:监狱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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