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描述婚姻是“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当然,也有人“看破红尘”:新欢情挚,老则无语,对视少味。关于婚姻,最近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火了。有人感叹:什么时候开始,连离婚都这么难了?
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火了
3月17日,四川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披露,针对一对85后夫妻闹离婚的诉讼,该院发出了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
今年2月,一名年轻女子到该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法院发现,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为带小孩等琐事时常发生纠纷。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女方有放弃诉讼的意愿,“只是男方比较冷淡”。法官李洪婷说,开庭结束后,法院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份通知书中讲到了夫妻组建家庭的不易,还提到要用耐心和真情去温暖子女,“勿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共同缔造美好未来。”
通知书还写明了冷静期间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届满前七日内,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
声音
支持
对于法院这一做法,有人称“很人性化”。有评论说,有了现在的“离婚冷静期”,实际上就是给了夫妻双方一个情感缓冲期。网友@陇之星表示,婚姻是人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一时冲动造成的离婚,不仅给当事人双方,并且给各自的父母造成不可预见的后果,如果有孩子的话,会给其留下一生无法抹去的阴影。@安广禄也对这一做法表示认同:年轻人脾气火爆,容易冲动,加上都好面子,一旦对方提出离婚,自己不离显得极没面子,但真正离婚后双方又都非常后悔。
质疑
支持者众,质疑的也不少。不少人认为“断弦犹可续,心去最难留”,毕竟情分已经不在了,设置冷静期有些画蛇添足。
有人对“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背后是否有法律依据提出疑问:婚姻自由,不是也包括离婚自由吗?
还有网友对冷静期内可能出现的问题表示担忧。@草疾草离:如果冷静期内出现家暴致夫妻其中一方伤亡,法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冷静期内一方出现证据链并不完善的故意举债,另一方是否需要共同还债?
解读
并非所有离婚案件都需“冷静期”
网友的质疑有道理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宁陵县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卫峰。她从事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工作15年左右,设置“离婚冷静期”的做法,她也常用。
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有人质疑,离婚不应该也是自由的吗?卫峰说,一方面,婚姻自由肯定需要保护,另一方面,婚姻法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两者并不矛盾。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离婚案件都需要设置“冷静期”。卫峰表示,在接手案件时,法官对案件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对于那些可能是双方一怒为之或者感情尚在的,一般都会留有“冷静期”,“冷静期”的长短也不完全一样,视具体情况而定。另外,“冷静期”内,法院还会协调村委、亲戚、邻居等从中开导,“要让他们明白,两个人的磨合是非常不易的,需要双方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