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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火了 小夫妻被判冷静3个月

2017-03-22 10:09:20  河南商报    参与评论()人

有人描述婚姻是“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当然,也有人“看破红尘”:新欢情挚,老则无语,对视少味。关于婚姻,最近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火了。有人感叹:什么时候开始,连离婚都这么难了?


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火了

3月17日,四川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披露,针对一对85后夫妻闹离婚的诉讼,该院发出了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

今年2月,一名年轻女子到该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法院发现,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为带小孩等琐事时常发生纠纷。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女方有放弃诉讼的意愿,“只是男方比较冷淡”。法官李洪婷说,开庭结束后,法院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份通知书中讲到了夫妻组建家庭的不易,还提到要用耐心和真情去温暖子女,“勿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共同缔造美好未来。”

通知书还写明了冷静期间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届满前七日内,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

声音

支持

对于法院这一做法,有人称“很人性化”。有评论说,有了现在的“离婚冷静期”,实际上就是给了夫妻双方一个情感缓冲期。网友@陇之星表示,婚姻是人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一时冲动造成的离婚,不仅给当事人双方,并且给各自的父母造成不可预见的后果,如果有孩子的话,会给其留下一生无法抹去的阴影。@安广禄也对这一做法表示认同:年轻人脾气火爆,容易冲动,加上都好面子,一旦对方提出离婚,自己不离显得极没面子,但真正离婚后双方又都非常后悔。

质疑

支持者众,质疑的也不少。不少人认为“断弦犹可续,心去最难留”,毕竟情分已经不在了,设置冷静期有些画蛇添足。

有人对“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背后是否有法律依据提出疑问:婚姻自由,不是也包括离婚自由吗?

还有网友对冷静期内可能出现的问题表示担忧。@草疾草离:如果冷静期内出现家暴致夫妻其中一方伤亡,法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冷静期内一方出现证据链并不完善的故意举债,另一方是否需要共同还债?

解读

并非所有离婚案件都需“冷静期”

网友的质疑有道理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宁陵县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卫峰。她从事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工作15年左右,设置“离婚冷静期”的做法,她也常用。

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有人质疑,离婚不应该也是自由的吗?卫峰说,一方面,婚姻自由肯定需要保护,另一方面,婚姻法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两者并不矛盾。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离婚案件都需要设置“冷静期”。卫峰表示,在接手案件时,法官对案件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对于那些可能是双方一怒为之或者感情尚在的,一般都会留有“冷静期”,“冷静期”的长短也不完全一样,视具体情况而定。另外,“冷静期”内,法院还会协调村委、亲戚、邻居等从中开导,“要让他们明白,两个人的磨合是非常不易的,需要双方努力。”

宁陵县法院是全省第一个设立专门审理家庭纠纷案件的家事法庭的法院。卫峰介绍,在宁陵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虽没有进行详细统计,不过不少夫妇在“冷静期”后选择不离婚。

据报道,上海静安法院也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设立“冷静期”,去年6月至10月,有67起离婚案件进入了“冷静期”,经过法庭努力,成功挽回了27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约占进入“冷静期”离婚案件的40%。

链接

河南2.2万多个家庭被“冷静期”挽救

2014年以来,河南基层法院陆续成立家事法庭或家事合议庭,目前已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全覆盖。去年3月31日,我省又出台了《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6年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河南在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在一些基层法院的离婚诉讼中,尝试实行3至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制度。

省高院规定,各地法院成立家事案件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专业工作人员。特邀调解员则可以从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大学教师、心理辅导师等人员中选聘。

今年省两会上,张立勇在作报告时说,河南法院安排社会阅历丰富、善做调解工作的女法官,专司家事审判,实现纠纷柔性化解。坚持劝和不劝分,对双方一时冲动、有和好可能的离婚案件,设立3至6个月“冷静期”,挽救了2.2万余个濒临破裂的家庭。(来源:河南商报)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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