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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轿车故意阻挡救护车病人身亡 扣3分罚200元(3)

2017-03-05 10:36:22  中国搜索    参与评论()人

这两辆车发生纠纷的路段是北园高架路,3月3日,济南高速交警支队通报调查情况:根据公安部门已经调取的情况,可以确定救护车前方的黑色社会车辆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履行避让义务。

为什么说黑色社会车辆违法了法律规定?交警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同时,《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遇有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按规定让行。

济南轿车故意阻挡救护车病人身亡 扣3分罚200元

黑色社会车辆的司机是否面临处罚?高速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90条,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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