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离婚女白领被负债超千万 第24条婚规或仍于事无补
姜欢说这辈子都不会再跟任何人结婚了,她39岁,但是两年前头发就几乎全白了。
2011年8月起,先后到来的8张法院传票彻底砸蒙了她,也浇灭了最后一丝的夫妻情分。远超300万元的外债,都是离婚前丈夫欠下的,她毫不知情。但债主们不管这一套,他们闯进她所任教的小学挨个办公室砸门讨债。她的工资早被冻结,每月只剩700块钱生活费,为了支付女儿的学费,她每个周末都去朋友的餐馆帮工。
这是一个有关“24条受害者”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在济南至少有16例,他们的判决书上无一例外地印着同一行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月28日,最高法公布了对“24条”的补充规定,强调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假债务、或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但姜欢们的命运不会因此改变,她们的债务既非虚假也非违法,该还的还是要还。
不堪承受之重
“一睁眼就要给自己打气,我不能死!”
姜欢所在学校的保安如今都已警惕,任何一个上门找她的人都可能是债主,放他们进去即意味着或大或小的一场闹。尤其2012年8月前后,这样的债主上门闹剧曾密集上演。他们闯进每一个办公室叫嚷着姜欢的名字,后来熟知了她的座位,他们轮番翘起二郎腿坐在那里等她。
“(当时)遇到个蚂蚁都要绕路走。”直至今日,姜欢仍心有余悸,整个采访过程中她几乎从头哭到尾。寻死的念头如影随形了5年多,尤其那段不停被催债、出门被跟踪、半夜被砸门的日子里,她很多次地爬上家附近的一座山顶,想跳下去,但从下午坐到凌晨,她总会下山回家——她还有70多岁的父母和可怜的女儿。
时下,姜欢和女儿租住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小单间里,此前的两套房子和两辆车全部被变卖还债了,她的工资也被冻结,每个月只剩下了700块钱生活费。这些她都没敢让父母知道,房东看她可怜,每个月只象征性地收几百块房租。每逢周末,姜欢都会到朋友的餐馆洗菜刷碗干点杂活,为了给女儿赚点学费。整个帮工的过程中她口罩遮面,甚至不敢走出厨房,怕被人认出来。
“我这辈子都还不清了。”2011年11月,姜欢的前夫被查出躁郁症,时下甚至已神志不清。前夫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共借了多少外债已不可知,但是房和车抵债后的欠款余额冷冰冰地写在8份判决书上——216.6万元,这还不包括70多万的亲朋欠债。
绝望。接受记者采访时,姜欢最多提到的就是这个词。
同样绝望的还有李杜,几乎一个模子刻出的悲惨和离奇的遭遇——离婚前,丈夫背着她欠下巨额外债,名下3套房子和车子全被变卖还债,她带着儿子住回了父母的30平方米房子里,她的工资同样被法院冻结,5岁的儿子没钱上幼儿园,只能在朋友的帮助下在一个识字班做旁听生。孩子生病甚至拿不出2000元的住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