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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法官遭当事人威胁不堪压力离职(2)

2017-02-26 11:10:41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参与评论()人

有法官一年审案四五百件

2016年,江苏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820788件,审执结1471778件,同比分别增长11.47%和9.75%。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394件,审执结13804件,同比分别增长27.08%和26.12%。全省法院受理、审结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省高院通报称,当前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频发,法院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面对汹涌而至的案件压力,法官超负荷工作已成为常态,身心健康堪忧。基层法院的法官审案压力很大,有的法官一年要审三四百起甚至四五百起案件,可想而知工作压力非常大。同时,这些也对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是代表国家依法履行审判权,损害法官权益,从根本上看是损害法律尊严。如果法官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就无法得到真正实现。因此,强化法官责任与保障法官权益应当并行不悖、缺一不可。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暴力袭击、侮辱、诽谤法官的事件屡见不鲜,少数案件当事人以各种形式对法官进行无端侮辱谩骂,诽谤法官名誉,对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进行威胁侵害,甚至发生残害法官的极端事件。以往发生损害法官权益事件后,如何尽快澄清事实、恢复法官名誉以及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法官及家人的保护,缺少有组织的专业应对以及有力措施,而仅仅依靠法官个人及其所在法院很难作出妥善应对,时常发生因应对措施失当而处置效果不尽如人意的事件,这不仅损害了法官的职业尊严,同时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南京一法官遭当事人跟踪、威胁不堪压力离职

南京市所有法院的庭审区域都有着非常严格的安检制度

目前做法

严格安检

严惩损害法官权益者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的所有法院在进入庭审区域的时候都有着非常严格的安检制度,除了手机、打火机,液体饮料等物品一律不允许带进审判区。南京中院曾公布过一组数据,2010年市法院安检,检出当事人携带刀具多达766把,法警处理殴打法官、围堵法院大门等突发事件41起。由此可见不少人法制观念淡漠,使得法官处于未知的威胁之中。现代快报记者发现,几乎所有法院的法庭和法官的办公区都被严格隔离开来,门口不仅设置了门禁,还有专门的法警值守。但尽管大多数法院的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已经实行了分离,并分别设立专用通道,仍有一些法庭因为空间太小,并没有做到。

而对于侵犯法官权益的事件,法院也依法严惩作为警示。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因为组织人员在法院门口聚众滋事并上网侮辱法官,江宁法院依法对涉事南京某贸易公司员工朱某司法拘留10天,并对该贸易公司罚款10万元。该公司认识到了错误,及时删除网上发布的帖子,公司负责人来到江宁法院当面向承办法官道歉,并提交书面致歉信,当场缴纳了罚款。朱某也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向法院提交了悔过书。

如何保障

出台“史上最强保护令”

2016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对干扰阻碍司法活动,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行为,要依法迅速从严惩处,明确公安机关接警后应当快速出警、果断处置、坚决打击,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及责任人玩忽职守、敷衍推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今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被称为“史上最强”的法官人身安全保护令。《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专家认为,新出台的《办法》,在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居住安全、隐私安全等方面有明显的细化,比如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法官或其近亲属隐私的行为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侵犯司法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像跟踪、骚扰等也有明确规定。“一些过去没有明确规定的东西,现在也都有了新的规定。”专家表示,比如当事人当着司法人员的面说知道对方的家在哪里、孩子在哪里上学,不停地进行跟踪、骚扰,过去并没有将其作为对司法权干扰的一种严重行为,公安机关在处理时也不愿提供有力保障。新出台的《办法》则明确,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当法官本人或其近亲属遭遇恐吓威胁、滋事骚扰、跟踪尾随,或者人身、财产、住所受到侵害、毁损的,可要求其所在人民法院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专家表示,如果司法的公信力下降,不敬法、不畏法的人就会增多,重树我们法官的权威非常重要。对于司法“闹访”和威胁法官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法官受伤害的事件就会极大地减少,法官的安全就可以得到保障。

关键词:法官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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