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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奸杀案蒙冤者称遭悬吊殴打 被口塞袜子防自尽(5)

2017-01-09 15:04:37  前街一号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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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平(又名方有平)写给家人的信

“爸、妈、金霞,我死了以后,你们千万要帮我申冤,一定要帮我讨一个公道,要还我一身清白,不要让我死得不明不白,不要让我死不瞑目。”2014年11月24日,方春平给家人写下这封信,并咬破手指,血写“冤枉”二字。

2002年一审开庭,四人就坚称自己无罪,律师也为他们做无罪辩护。2006年终审判决后,四人走上申诉之路,先后获40余位律师免费代理。据介绍,最早一批帮助他们申诉的是在2008年前后介入的李和平等律师。后来在2012年,虞仕俊、何辉新等律师等开始介入; 张维玉、秦雷、薛荣民等律师在2013年开始介入; 2015年,张凯律师和王飞律师又介入。

在家属和代理律师及社会媒体的努力下,2015年7月31日,江西高院立案审查此案; 2016年4月27日,江西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并于2016年11月30日不公开开庭审理。程发根称,11月30日开庭再审,每次听到检察员说“证人证言、证物和原审被告人无关”时,他都流下了眼泪。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审判决,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被抓14年之后,2016年12月22日,黄志强等4人终于拿到了无罪改判判决书。

“后天考研,爸爸,给我一个抱抱”。12月22日,黄志强的大女儿文文在朋友圈写下这段话,并配有一张父亲牵着女儿,互相对视的照片。

目前,乐平案律师团已计划启动国家赔偿申请和追责程序。代理律师之一、张维玉指出,对当年“5·24”案的办案人员、检察院批捕人、公诉人以及两次宣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景德镇中院法官,都将以“故意杀人罪”进行控告;同时,对原审改判黄志强等四人死缓的江西省高院法官,也将以“徇私枉法罪”进行控告。律师团强调,“四名当事人没有实施乐平‘5·24’案犯罪行为,是事实上无罪,而非存疑无罪。”

2016年12月2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此前因乐平市5.24奸杀碎尸案获死缓并入狱十多年的4人无罪。

冤案被平反的同时,真正的凶手究竟是谁?早在2013年,乐平市中店村人方林崽曾承认自己是5.24的“真凶”。此前,他已涉嫌多起案件被抓。

一名知悉案情的当地村干部对“北京时间”(ID:btime007)透露,方林崽杀死被害女性后,进行奸尸,然后坐在现场抽烟,并把受害人分尸,扔在小河里。

自认“真凶”后,方林崽所涉案件也于2013年10月30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中院开庭审理后,被撤回起诉,至今未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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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关键词:乐平奸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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