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部署会会场
前天(11月14日),北京市召开第二批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动员部署会,今年要向新核定的低收入村,继续选派216名第一书记,实现低收入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全覆盖。
2015年,我市按照中央工作部署,启动了选派第一书记工作。一年多来,在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支持下,第一批选派的407名第一书记在农村基层一线抓党建、促发展、惠民生,选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根据新一轮低收入村核定工作情况,2016年我市面向新核定的低收入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在选派的216名第一书记中,市级选派89名,主要派驻到门头沟、房山、怀柔、密云、延庆等5个区;区级选派127名。市级选派人员主要从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委农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委、市委统战部、市卫生计生委、开发区工委等系统和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选派。
第一书记要在乡镇党委领导下,主要履行好吃透村情民意、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强村富民、维护农村稳定、开展结对共建等职责任务。第一书记工作经历视为干部基层工作经历和同职级一个岗位的任职经历。工作任期一般为2年,确有需要的,可适当延长,坚持全职脱产驻村工作服务,且原工作岗位的待遇不变,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由派出单位发放,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党组织。每年为每名第一书记提供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第一书记任职期间给予适当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统筹解决。要建立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有关问题。
同时,第一书记实行日常、年度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由派出单位重新选派。考核结果作为第一书记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动员部署会总结交流第一批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情况,安排部署第二批选派工作。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康森部署了第二批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北汽集团党委副书记韩永贵,房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于波,市直机关选派第一书记郭弘波分别从不同角度交流了第一批选派工作的经验做法,首都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冯喜春,昌平区选派第一书记王立新分别代表派出单位和第一书记作了表态发言,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革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组织处处长徐颖同志主持会议。
市委各部(工)委主管领导、干部(人事)处或组织处处长,市级选派单位主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各涉农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组织部主管部长,区委农工委书记,市、区两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共4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