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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掏鸟案”再逆转 案发现场疑似造假(4)

2016-07-03 08:40:02  民主与法制时报    参与评论()人

此后,郭还以打点检察院其他领导为名,向闫爱民索要2000元购物卡。

可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他再找郭某时,发现郭的手机打不通了。

另外,2015年春节前,闫爱民还通过中间人找到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审判长高某,在高某家中,闫爱民送了4000元现金。

不久前,闫爱民将这些情况全部举报给检方。

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刘某、办案民警任某,均承认闫爱民向他们行贿过购物卡,但后来都退还了。

被闫爱民充过300元电话费的丁某,没正面回应记者。

辉县市森林公安局人士称,目前这两位警官,均因此事被迫请假休息。

一审审判长高某也表示,闫爱民的确通过中间人给他送过钱,后来通过中间人退还了。不过,他告诉记者,自己也因此事遭停职。

辉县市检察院公诉人员郭某,后调往安阳林州市检察院反渎局工作,针对索贿3万元现金和部分购物卡一事,他除了承认和闫爱民、王不井吃过饭,对其他举报进行了否认。

日前,记者从新乡市检察院获悉,检方已对郭进行立案调查。

对于案件中出现的质疑,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和辉县市人民法院,均未做出回应。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也未透露相关情况。

“这样一来,案件必须发回重审。”据付建律师介绍,依照规定,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形就包括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行为。

独家:大学生“掏鸟案”再逆转,案发现场疑似造假另一个被告人王亚军的驾校学员证。记者 李晓磊_摄

家庭逆转

一番折腾后,闫爱民成为众多部门的“瘟神”。

他向一个法官发短信询问案情时,对方回复说:“有你这样的父亲,是孩子的悲哀。”

但家乡人都知道,此前的闫爱民老实、忠厚、上进,还有幽默精神。没出事前,他和妻子在街上开了一家装修门店,年收入10万左右,他们还计划过买一辆宝马车。闫啸天被捕后,夫妻二人关掉了门店。一辆别人顶账的二手国产汽车,成为他的座驾。

现在,闫爱民混迹于郑州打工,妻子在新乡做家政服务员。两个农村人拼命工作,只为偿还为儿子跑事借来的钱。

为“救子”,没任何法律基础的闫爱民,研究了很多法律书籍。现在,他可以准确说出刑法的很多条款。

因为儿子,闫爱民成为新闻人物,很多访民慕名而来,希望他能提供法律帮助。虽然没这个能力,但他还是热心对待每一个访客。

闫爱民称,案件如果能重审,他愿意一辈子当普法志愿者。在他看来,“掏鸟案”走到今天,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基层普法的缺陷。

闫爱民最近一次看儿子,是在父亲节前三天。闫啸天劝他不要再跑了,把家里经济搞上去,他会好好服刑。

王亚军在狱中则一直想申诉,父亲王不井说:“就这吧。”

王不井觉得自己是个活着的尸体,2013年妻子去世,2014年独子被抓。

被抓前,王亚军刚给辉县市一所驾校交了2700元学费,但一天课也没上。

王不井最遗憾的是,2014年7月28日,儿子拿着几只鸟说有人看鸟,他将装鸟的箱子亲自放到电动车上,目送儿子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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